於本公告日期,母公司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持有本公司約58.96%的已發行股本。北京博維為母公司的子公司,因此亦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橋載設備操作服務協議項 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