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渠道商标授权协议(以下简称“CTLA”或“协议”)具有强制性和必要性,旨在支持您根据 CTLA 条款与条件使用英特尔授权标识。如果授权厂商(以下称为“您”、 “您的”和/或“授权厂商”)未接受并同意以下条款,则任何个人或公司均不得使用授权标识,否则便违反了英特尔对英特尔商标的专有权利。除非您接收到来自您所参与的英特 尔相关计划的通知,否则本协议无效。本协议可打印,以供保存。Channel Trademark License Agreement • March 28th, 2017
Contract Type FiledMarch 28th,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