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目的使用任何保密資訊,並應對該等保密資訊保密,以及採取所有合理的預防措施來防止未經授權向協力廠商或為本協定之目的無需直接接觸該等保密資訊的雇員披露。 7.3 在本協議條款和條件終止或期滿時,應買方要求,賣方應向買方交還或銷毀任何載有保密資訊的檔、資訊或軟體,或從任何有關記憶裝置中刪除該等保密資訊,並應停止繼續使用該 等保密資訊。賣方僅可向需要接觸保密資訊的雇員、代理或專業顧問披露保密資訊,並應促使他們遵守與本協議項下相同的保密義務。 7.4 本保密條款不適用於下述資訊: (a)...商業合作夥伴行為準則 • May 19th,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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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預先反對賣方在接受或認可本採購訂單(“訂單”)的情況下將任何額外的或不同的條款引入本訂單。除非經買方書面明示同意,賣方對該等條款的引入將不具有任何意義,該 等條款將不成為本訂單的條款和條件或額外條款,且買方對賣方服務的接受不應視為對該等條款和條件的接受。除非在本訂單的字面上另作說明,下述條款和條件將適用。 1. 定義 1.1 “買方”指發出訂單的公司。 1.2 “賣方”指買方發送訂單的個人、企業或公司。 1.3 “服務”包括訂單涵蓋的所有服務。 1.4...商業合作夥伴行為準則 • May 19th,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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