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存戶之基本資料如有異動,應至 貴行以書面辦理變更。另 貴行對存戶之通知,依存戶最後通知之地址郵寄後,經通常之郵遞期間,即視為已送達;但約定以傳真方式或以電子訊息方式或電子郵件地址(E-mail address)傳送時,以傳真當日或寄發至其指定之電子郵件地址時(即傳送日),即生送達效力。支票存款往來約定書 • October 9th, 2019
Contract Type FiledOctober 9th, 2019
二、立約定書人已確認收執「支票存款往來約定事項」、「金門縣信用合作社履行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告知義務內容」(附表一)及「金門縣信用合作社新臺幣存款客戶臨櫃申請 各項服務收費標準一覽表」(附表二)及「遵循 FATCA法案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自然人適用」(附表三)各壹份無誤。支票存款往來約定書 • March 30th, 2015
Contract Type FiledMarch 30th, 2015
陽信銀行存戶同意交互運用個人資料約定書貴行為共同行銷鍵檔、揭露、轉介或交互運用之目的,得將本人之下列資料提供予 貴行之子公司、其他關係企業或與 貴行合作之公司行號,惟本人得隨時要求 貴行終止前開服務。 □同意提供基本資料:本人同意 貴行得提供本人之基本資料(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電話及地址等資料)予前述子公司、關係企業或與 貴行合作之公司行號。□不同意提供基本資料。 □同意提供帳務、信用、投資及保險等其他資料:本人同意...支票存款往來約定書 • May 31st, 2017
Contract Type FiledMay 31st,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