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金融服務”應當與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總協定》的《關於金融服務的附件》第五款第(a)項中的金融服務具有相同的含義,並且該條款中“金融服務提供者”也包括《 關於金融服務的附件》第五款第(c)項所定義的公共實體。服務貿易協議 • November 24th, 2015
Contract Type FiledNovember 24th, 2015
今日下午兩點,兩岸兩會在上海簽訂<服務貿易協議>,由於當前服務業佔台灣總體 GDP 超過 7成,從業人口更高居總就業人口的 58.87%,此次協議簽署之後所引發之資金、技術與人員移動,必然攸關著台灣未來服務業產業發展,以及近 600 萬從業勞工與一家大小之生計。然而此次協議洽談過程 ,乃至我方開放的行業項目,政府卻是採取高度保密,直到正式簽署後,許多服務業業者及勞工才知道已被列入開放項目,「黑箱」與「密室」無疑是此次協議的最佳詮釋。過去朝...服務貿易協議 • July 5th,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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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貿易協議 Q&A (0407)服務貿易協議 • April 10th,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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