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学校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大连科技学院”、“大科院”、“Dalian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及大连科技学院校徽、校标等,均为我校的无形资产,以大连科技学院的名义设立机构、签署协议等时,必须经过学校同意。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 July 4th, 2016
Contract Type FiledJuly 4th, 2016
第七条 学校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大连科技学院”、“大科院”、“Dalian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及大连科技学院校徽、校标等,均为我校的无形资产,以大连科技学院的名义设立机构、签署协议等时,必须经过学校同意。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 July 4th,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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