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本公佈日期, 五菱科技為廣西汽車之全資附屬公司, 而最終控股股東廣西汽車通過其直接及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約60.64 % 。就此而言,根據上市規則第 14A .07 條, 五菱科技為本公司之關連人士。 根據上市規則第 14A 章, 訂立設備購買框架協議( 連同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 )構成本公司之持續關連交易。 由於年度上限( 按年度基準 )之最高適用百分比率高於0.1 % 但低於5% , 訂立設備購買框架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 包括但不限於年度上限...設備購買框架協議 • April 28th, 2020
Contract Type FiledApril 28th, 2020
茲提述(i)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之公佈,內容有關(除其他事項外)設備購買框架協議連同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及建議年度上限;及(ii)本公司日期為二零 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之公佈,內容有關延遲寄送通函(定義見下文)(統稱「該等公佈」)。除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詞彙與該等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的涵義。設備購買框架協議 • May 28th, 2019
Contract Type FiledMay 28th,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