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及期貨條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
货物 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或其它材料。
工程 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中标供应商 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供应商须知 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少数股东权益 18,678,832,353.30 -11,829,039.08 18,667,003,314.22
個人情報 とは、個人情報の保護に関する法律(平成 15 年法律第 57 号)第 2 条第 1 項に定義された意味とする。
买方 系指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评标委员会 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附屬公司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相关信息的通知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号码、券商名称、佣金费率等基金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其中交易单元租用应至少在首次进行交易的 10 个工作日前通知基金托管人,交易单元退租应在次日内通知到基金托管人。
股東 指 本公司股份持有人
法定代表人 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甲方 系指合同格式中所述购买服务的单位。
交易所 指聯交所及任何外國證券交易所;
關連人士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成交供应商 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
證券 指上市證券、可轉換或交換成上市證券的非上市證券,以及以公司上市證券為基礎所發行的結構性產品(包括由第三者發行的衍生權證);
%」 指 百分比 就本公告而言,除非另有說明,否則所使用的人民幣1元=1.15港元的兌換率(在適用情況下)僅作闡述之用,並不構成任何款項曾經、曾經可以或可以兌換的聲明。
利用者 とは、本特約第3 条に基づき、本サービスの利用登録が完了した会員をいいます。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普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