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基本要点 样本条款

内部控制基本要点. 公司的监督系统、决策系统、业务执行系统包括公司对人、财、物的管理、对各种委托资产的管理和基金的发起、设立、销售、投资、清算、宣传等内容。 (1) 授权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公司授权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Related to 内部控制基本要点

  • 服务及要求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及要求详见“附件”。

  •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服务要求 4.1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提出具体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规划以及服务质量等。 4.2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 资金净额结算 基金资金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按照资金账户应收资金与应付资金的差额来确定资金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基金托管人应当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适当方式,便于基金管理人进行查询和账务管理。当存在资金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收日 15:00 时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往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方式查询结果;当存在资金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交收日及时划往基金清算账户,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方式查询结果。 当存在资金账户净应付额时,如基金银行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按时划付;因基金资金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划付,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务。

  • 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与登记规则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采用净额结算方式,基金份额、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成分股的现金替代、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分股的现金替代采用净额结算,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采用代收代付。根据以上规则,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起可卖出,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起可卖出。 投资者 T 日申购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 T 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交收、基金份额的交收登记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 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 T+2 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投资者 T 日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 T 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注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 T+1 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 T+2 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相关参与方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资人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应付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因投资人原因导致现金差额或现金替代退补款未能按时足额交收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利益向该投资人追偿并要求其承担由此导致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姓名 年龄 学 历 资格证书、专业技术 职称(如有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甲方及联系电话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 基金收益的构成 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计入收益。

  • 服务费用 3.1. 服务费用将在您订购页面予以列明公示,您可自行选择具体服务类型并按列明的价格予以支付。您可选择先付费或后付费的服务。

  •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 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