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样本条款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 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 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2、 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 本基金持有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基金管理人可直接参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遵循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的前提下,行使相关投票权利; 3、 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4、 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5、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 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 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5.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一) 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Related to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或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或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 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 3、 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 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 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3、 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4、 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6、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 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基金资产净值; 7、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费用由基金财产承担; 8、 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任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