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顾问.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管理人与其签订的合同,为本基金境外证券投资提供证券买卖建议或投资组合管理等服务的境外金融机构
境外投资顾问. 本基金目前不设境外投资顾问。基金管理人有权选择、聘任、更换或撤销境外投资顾问,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公告。
境外投资顾问. 指符合《试行办法》规定的条件,根据合同为 基金管理人境外证券投资提供证券买卖建议或投资组合管理等服务并取得收入的境外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运作情况选择、更换或撤销境外投资顾问;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 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 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境外投资顾问. (一)境外投资顾问基本情况
境外投资顾问.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的实际情况,本公司自 2009 年 7 月 6 日起解除与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投资顾问协议(具体情况请参见本 公司 2009 年 7 月 8 日发布的《关于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就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解除境外投资顾问协议的公告》),自该日起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担任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的境外投资顾问;后续本公司与威灵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美国)签署海外战略顾问协议,基于基金管理实际需求及市场情况,本公司决定调整与威灵顿的合作模式并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解除该协议,威灵顿当前定期提供投资研讨、市场解读等综合性咨询服务和产品服务等。
境外投资顾问. 本基金无境外投资顾问。
境外投资顾问. 1、境外投资顾问基本情况 名称:摩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UK) LIMITED) 注册地址:25 Bank Street, Canary Wharf, London, E14 5JP, United Kingdom 办公地址:60 Victoria Embankment, London, EC4Y 0JP, United Kingdom 法定代表人:Patrick Thomson 成立时间:1974 年 2 月 27 日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管理规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4461.94 亿美元 联系人: Daniel Watkins 电话:(852) 2800 2800 传真:(852) 2810 1694 电子邮件:investor.services@jpmorgan.com公司网址:www.jpmorgan.co.uk 摩根资产管理是世界领先的全球性金融集团摩根大通集团旗下的专营资产管理业务的公司,成立至今已逾一百五十余年,是世界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之一。摩根资产管理在各类股票、固定收益、房地产、另类投资、多元资产等领域具有非常丰富的专业投资经验,其目前为全球 3,000 多名机构客户投资者(包括养老基金、慈善基金、公司、中央银行等)和数以百万计的私人客户投资者提供专业的资产管理及理财服务,主要通过卢森堡的 SICAVs、英国的 OEICs、投资信托及香港注册的 JF 基金等进行投资。
境外投资顾问. (一)境外投资顾问基本情况 富兰克林顾问公司(“FAV”)将是本基金的投资顾问。FAV 是富兰克林资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富兰克林资源公司是一家全球性投资管理公司,在世界范围内用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FTI”)这个名字经营。FAV 的主要投资专业人士将负责本基金的投资管理顾问工作。由于 FTI 运用其全球投资团队的专业知识为其客户提供顾问服务,所以 FAV也会借助 FTI 机构旗下其它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注册的全资顾问公司的人员来支持本基金的管理。 注册地址:富兰克林公园大道 1 号,圣马特奥市,加利福尼亚州 94403,美利坚合众国 办公地址:富兰克林公园大道 1 号,圣马特奥市,加利福尼亚州 94403,美利坚合众国 法定代表人:Xxxxxx Xxxx 成立时间:1985 年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规模:3800.42 亿美元(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主要联系人:Xxxxx Xxxxxxxxx 联系电话:(650)000-0000传真: (650)525-7424 电子邮箱: XXxxxxx@xxx.xxx
境外投资顾问. 是指符合《试行办法》规定的条件,根据合同为基金管理人境外证券投资提供证券买卖建议或投资组合管理等服务并取得收入的境外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本基金运作情 况选择、聘请、增补、更换或撤销境外投资顾问;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开放式基金账户和深圳证券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和交收以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 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境外投资顾问. 48 §8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49 §9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58 §10 基金的财产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