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的理财专用账户与产品管理人和产品托管人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理财产品的有关账户相独立 样本条款

开立的理财专用账户与产品管理人和产品托管人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理财产品的有关账户相独立. 理财产品项下资产的估值‌
开立的理财专用账户与产品管理人和产品托管人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理财产品的有关账户相独立. 理财产品项下资产的估值 ★注:本说明书估值条款所涉及的资产相关描述,仅为估值条款完备性而设计,并不代表本产品投资范围涉及该资产。本产品的投资范围仍应以“第五条 理财产品的投资”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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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顾问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0 号 XX 大厦 00-00 层联系人:熊川、程劲松 电话:000-0000 0000 / 000-0000 0000 传真:000-0000 0000

  • 违约处理 9.1 当本合同

  • IPA担当者使用欄 提出書類 部数 有無 No. 提出書類 部数 有無

  • 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 基金费用 34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36

  • 承諾の限界 当社は,法令,電気の需給状況,供給設備の状況,料金の支払状況(既に消滅しているものを含む当社との他の契約の料金を,支払期日を経過してなお支払われない場合を含みます。)その他によってやむをえない場合および当社が適当でないと判断した場合には,需給契約の申込みの全部または一部をお断りすることがあります。

  • 证明材料 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 1、 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

  • 机构独立 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各机构均依法独立行使各自职权。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设置了相对完善的组织架构,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各部门进行明确分工,各部门依照规章制度和部门职责行使各自职能,不存在控股股东直接干预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