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样本条款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酌情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但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 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酌情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但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且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酌情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