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人的托管费 样本条款

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委托资产的托管费按委托资产本金的0.02%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委托资产托管费E为委托资产本金 委托资产托管费自资产运作起始日起,每日计算,一次性支付本定向计划管理期限的全部托管费。经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核对后,由资产托管人于起始运作之日 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委托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资产托管人。
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集合计划的托管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 0.1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365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集合计划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集 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托管费为包含增值税的含税价款,增值税税率为 6%。
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集合计划托管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集合计划托管费 E 为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集合计划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集 合计划托管费划付指令,经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集合计划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集合计划的托管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 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集合计划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集合计划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托管人的托管费. 分期账户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分期账户资产净值的 0.03%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C=E2×S/当年实际天数 C:每日应计提的分期账户托管费;
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2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R 为本基金的年托管费率 本基金的托管费自基金成立日起,每日计提,按季支付。托管费经管理人与托管人核对一致后,托管人于次季五个工作日内从托管账户中划至托管人指定账户。管理人应保证支付日在托管账户中预留足额资金;若托管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托管费的,托管人可从本基金在证券经纪机构处开立的保证金账户中将资金划回托管账户,用于支付。以上由托管人执行的费用支付行为,无需管理人出具划款指令。管理人在执行交易决策时,需考虑费用支付对可用交易金额的影响。
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集合计划的托管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集合计划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集合计划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托管费划款指令,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集合计划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托管人的托管费. 9.3.1 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托管人所收取的托管费由信托财产承担,托管费费率为【0.02】%/年。 9.3.2 于任一信托利益支付日,托管人就于对应核算日存续的信托单位应收取的 托管费=全部信托单位信托资金余额×托管费费率×本信托利益支付日前 一个核算期的实际天数÷360,如上述信托资金余额在核算期间发生变化的,托管费应分段计算并累计相加。 9.3.3 如果信托财产的现金资产不足以支付全部应付未付的托管费,则不足分配的部分顺延至下一信托利益支付日支付。
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集合计划应给付托管人托管费, 按前一日的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本集合计划的年托管费率为 0.1%。计算方法如下: H = E ×0.1%÷ 365 H 为每日应支付的托管费; E 为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第 i 期产品(如有多期)的投资周期到期时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账户名称(接收托管费):平安银行账 号:9926200530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