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唱标信息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供应商在填写电子交易系统中唱标信息表时,“投标单位”栏应填写“供应商全称”;“投标报价”栏应填写本报价表“磋商报价”; “项目经理”栏应填写“授权代表”;“投标工期”栏应填写“服务期限”;“质量目标”栏应填写“合格”。电子交易系统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供应商在电子交易系统唱标信息栏所填列内容与本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采购文件和供应商响应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