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原则 样本条款

评定原则. 1、 公开、公正、公平。 2、 科学、合理。
评定原则. 采取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定原则. 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定。 2、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评委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3、 对采购书的理解出现争议时,其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 4、 合并投标人后,有效投标不足3家,本次招标做流标处理。
评定原则. 评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评定原则. 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按次序、分别谈判。评标小组从价格、供应商综合实力、人员资质、方案和类似业绩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选定性价比最好的投标方。
评定原则. 经招租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评标程序后,按以下办法确定承租人: 1、 租赁期报价总金额(含租金和递增)最高者作为承租人; 2、 若竞租人的竞租标的有部分相互重叠的,则以重叠标的报价最高者作为重叠标的的承租人;若重叠标的报价完全一致的,则以竞租报价总额最高者作为承租人,其余竞租人对于其报价范围内的除重叠之外的标的可选择继续报价或者放弃; 3、 若竞租人竞租重叠标的报价及总额报价完全一致的,则现场按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4、 若出现其他同等条件下未明确承租人的约定,则现场按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5、 各竞租人的竞租报价不得低于各标的的招租底价,否则竞租人本次竞租将被视为无效竞租。
评定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人。
评定原则. 3.1 本项目评定,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定原则. 1.3.1 采取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的评审方法。 1.3.2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确定以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或抽签确定排名先后推荐。
评定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