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样本条款

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序号 资格审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响应文件中 的页码位置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
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对照表(如有)
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序号 资格审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投标文件中 的页码位置
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对照表三、评分索引表
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序号 资格审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通用资格要求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序号 资格审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通用资格要求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2 提供与本项目经营范围相符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序号 资格审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响应文件中 的页码位置 通用资格要求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盐城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可提供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打印版,或相关文件证明材料) 1 (1) 提供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人员名单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供应商须保证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供应商应提供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 2021 年 2 月— 2021 年 7 月连续 6个月在本单位向供应商所在地(或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所在地)社保部门交纳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实行社保缴纳外包服务的,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社保缴纳外包服务 合同及上述人员同期交纳社保证明。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授权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为事业性质的相关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担任授权代理人、项目经理 的,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的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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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格条件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安排 具体安排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 交易对方声明 2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3

  • 投资设立 湖北长投惠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 100.00 100.00

  • 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公司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偿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 认(申)购、赎回安排 本理财产品的认(申)购、赎回安排具体规则详见《产品说明书》“三 、认购”和“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其他事项的约定: / 。

  • 争议处理与法律适用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质疑和投诉 8.5.1 投标人(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 问。 8.5.2 投标人(供应商)认为招标(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 到损害时,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8.5.3 前款“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8.5.3.1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之日或招标(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5.3.2 对采购程序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8.5.3.3 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5.4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 8.5.5 投标人(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由代理人提出质疑的,须提交投标人(供应商)针对当次质疑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5.6 投标人(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并提供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7 质疑函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范本(见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 8.5.8 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9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含电子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供应商)。 8.5.10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属)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8.5.11 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投标人(供应商)对其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