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对方声明. 2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3
交易对方声明.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伍捍东、魏茂华、安增权、程丽、西安辅恒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伴恒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拥恒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做出如下承诺与声明: 本承诺人所提供的资料(无论该等资料提供的对象、场合、内容或方式如何)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有违反,本承诺人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保证,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及可转换债券,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及可转换债券。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交易对方承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交所和中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交易对方承诺:
交易对方声明. 交易对方均已出具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及时向参与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重组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交易对方承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
交易对方声明. 根据相关规定,作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就其对本次交易提供的所有相关信息分别承诺如下:
交易对方声明. 交易对方已就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情况出具以下承诺与声明: 本公司在此公开承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本公司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承诺如因上述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上市公司或其投资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