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类份额. 指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信达证券合赢 1 号分级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之优先级份额 B 类份额 指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信达证券合赢 1 号分级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之次级份额 流动性受限资产 是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者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票据)、流动受限的新股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股票、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资 产。
A 类份额. 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赎回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A 类份额.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法定代表人:于文强 电话:010-58598853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任瑞新 C 类份额 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 3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锦康路 308 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6 号楼 13 层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朱瑞立 电话:021-20398888传真:021-20398858
A 类份额. 指依据资产管理合同,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不收取赎回费(按法律法规要求收取的赎回费除外),但不从本类别集合计划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份额。对于投资者依据原《太平洋证券 14 天现金增益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参与原集合计划获得的太平洋证券 14 天现金增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全部变更为本集合计划的 A 类份额。
A 类份额. 指依据资产管理合 同,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 费用,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 但不从本类别计划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份额。 C 类份额:指依据资产管理合 同,不收取申购赎回费(按法 律法规要求收取的赎回费除外),并从本类别计划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份额。 本集合计划A 类份额和C 类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并分别计算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和集合计划份额累计净值。各类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为: T 日某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 =T 日该类集合计划份额的资产净值/T 日该类集合计划份额余额总数。 有关集合计划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中公告。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以及对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托管人就清算交收、核算估值、系统 支持等方面协商一致,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管理人可增加、减少或调整集合计划份额类别设置、对集合计划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集合计划份 额持有人大会。
A 类份额. 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集合计划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C 类份额:从本类别集合计划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本集合计划 A 类份额、C 类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并公布集合计划 份额净值和集合计划份额累计净值。 本集合计划有关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以及费率水平等由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据集合计划销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且对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集合计划份额类别、调整现有集合计划份额类别的费率或者停止现有集合计划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或对集合计划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而无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