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原太平洋证券 14 天现金增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 全部变更为本集合计划的 A 类份额。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可申购 A 类或 C 类份 额。本集合计划对于每份份额设置 30 天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 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仅可在每个运作期 到期日提出赎回申请。如果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集合计划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因此集合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