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I 项下的承保不适用于下列事项 a. 船只或其他类似船只。但是将构成完工的项目的一部分的浮动的物体或事故以前告知并获得保险人认可的浮动的物体除外;
b. 飞机和/或直升机;
c. 非主被保险人所有和/或不包括在合同规定作业之内的暂时性作业、工地准备工作、财产和/或设备。但是事故以前经过保险人同意加收保费并分别提及的除外;
d. 不履行合同或逾期履行合同或不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条款造成的违约金;
e. 因平台和/或建筑物被放在错误的位置而发生的任何索赔。但是该事故属于 Section I 的条款项下承保的情形时除外;
f. 不管什么原因,保险标的丧失使用或“启动”延迟;
g. 因合同规定或其他理由在“履约保证”项下承保的赔偿责任;
h. 主被保险人的舞弊或主被保险人知悉的舞弊;
i. 自然磨损及腐蚀、氧化作用及温度变化造成的损伤修理费用;
j. 与岩石和/或与此类似的物质的倾倒有关的,因其被倾倒在错误的位置或地点而发生的任何索赔;
k. 最终商定的 Schedule B 中未包含相关费用的所有工程活动、暂时性或永久性的作业、资产或设备(不管这些是否构成项目的永久性部分)
l. 修理、改善或更换错误焊接所需的费用
m. 因如下理由发生的直接或间接的损伤、灭失、赔偿责任或费用
i. 源于任何核燃料或核废物或核燃料燃烧的放射性污染或由此产生的电离辐射物质
ii. 任何核设施、核反应堆或其他核组装或核成分的放射性物质、有毒物质、爆炸物或其他危险品或污染物
iii. 任何使用原子及核裂变和聚变或与此类似的反应及放射性力量或物质的兵器
iv. 无论何时何地发生的放射性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