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自付比例 样本条款

一般自付比例. 指被保险人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费用扣除免赔额后剩余部分中须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比例。
一般自付比例. 一般自付比例可为 0%、10%、20%或 30%,一般自付额上限可为无上限或者与上述自付比例相对应的人民币 0、8,000、16,000、24,000 元,对于超过部分保险人按 100%比例承担保险责任。
一般自付比例. 第二十一条 一般自付比例具体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并载明于本合同中。
一般自付比例. 第十六条 自付比例是在扣除免赔额后,被保险人还必须自己承担或支付的医疗费用的比例。一般自付比例具体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单中详细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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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設計、品質或數量變更之審核 3.廠商所提施工計畫、施工詳圖、品質計畫及預定進度表等之審核及管制。

  • 一般约定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支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法律或专用合同条件中禁止分包的工作事项分包给第三人,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 根拠法令 □地方公共団体の物品等又は特定役務の調達手続の特例を定める政令第11条第1項第 号 ■地方自治法施行令第167条の2第1項第2号

  • 工期提前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或承包人提出提前竣工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并向承包人支付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相应奖金。

  • 契約の締結 企画書面の交付)

  • 合作范围 乙方作为本项目中选社会资本,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出资组建项目公司,按照 《PPP 项目合同》等合同文件约定负责本项目合作范围内的项目设施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工作。

  • 账户开立 基金管理人在参与港股通交易前,应先依照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委托基金托管人代为在中国结算开立人民币普通股票(A 股)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用于证券交易、清算交收和计付利息等。基金管理人已经开立人民币普通股票(A 股)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的,可使用上述现有账户进行港股通交易。 基金管理人通过港股通购买的证券记录在中国结算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并由中国结算存管。基金管理人以中国结算名义持有的证券,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名义登记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基金管理人不能要求存入或提取纸面股票,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 实用新型 2017/10/25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等 恢复

  • 工作範圍 2.1 與下列單位進行工作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