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联证券. 根据《募集说明书》,万联证券为本次公司债券的联席承销机构。 根据万联证券提供的资料,万联证券现持有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315412818)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发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流水号:000000047435)。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融资融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限证券公司);机构证券自营投资服务;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代销金融产品;证券经纪;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证券承销和保荐;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根据万联证券出具的《关于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到相关证券监管措施及影响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于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shixinchaxun/)进行查询,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万联证券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其整改情况详见附件一第二部分。 根据万联证券的说明,附件一第二部分所述的处罚措施或监管措施不会对本次债券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经本所律师核查及万联证券的说明,除附件一第二部分所述监管措施外,报告期内万联证券不存在其他被立案调查或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限制债券承销或参与债券发行业务活动资格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确认,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万联证券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