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关联方之间的债务偿还安排 样本条款

与关联方之间的债务偿还安排. 2020 年 2 月,哈光宇电源、冠宇有限、东营昆宇新能源、昆宇(东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东营昆宇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对珠海冠宇电池有限公司欠款的相关方协议》,约定东营昆宇新能源就其受让东营昆宇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而应向哈光宇电源支付的 17,200 万元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冠宇有限,以抵销哈光宇电源应付冠宇有限相应金额的货款;同时东营昆宇新能源将其持有的东营昆宇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20%的股权质押给冠宇有限。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已收到东营昆宇新能源支付的 12,400 万元款项,尚余 4,800 万元未支付。 2020 年 2 月,哈光宇电源、冠宇有限、东营昆宇新能源、昆宇(东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营昆宇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对珠海冠宇电池有限公司欠款的相关方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东营昆宇新能源将其应付哈光宇电源的 3,000 万元股权转让款直接转付给冠宇有限,以抵销哈光宇电源应付冠宇有限相应金额的货款。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东营昆宇新能源已根据前述约定向发行人支付了前述款项。 2022 年 6 月 29 日,发行人与东营昆宇新能源、东营昆宇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昆宇(东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营昆宇新能源的控股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东营昆宇新能源按照东营昆宇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总估值 380,000 万元将其持有的东营昆宇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1.2632%股权转让给发行人以抵偿其对发行人的 4,800 万元债务。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股权转让尚未完成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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