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合同条款.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专用合同条款. 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专用合同条款.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 只列主要条款,其它条款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执行
专用合同条款. 以下主要专用合同条款根据建市〔2017〕21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专用合同条款. 【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专用用合同条款及采购
专用合同条款. 1.3.1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学生宿舍 12 号楼维修工程,包工包料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1.3.2 要求工期 要求工期: 3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7 月计划竣工日期: /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 1.3.3
专用合同条款. 本《专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本项目特点对《通用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细化,如有不一致,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 1.1.2.2 发包人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光明路 000 号。 1.1.2.5 监理人(如有) 名 称:详见监理合同 ;资质类别和等级:详见监理合同 ;联系电话:详见监理合同 ; 通信地址:详见监理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