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北京银行的合作 样本条款

与北京银行的合作. 2015 年 4 月 21 日,联动商务与北京银行签订 0274462002 号《账户透支业 务合同》,本合同项下的透支额度为人民币 250,000,000 元,透支额度有效期为该 合同订立日起 12 个月,自 2015 年 4 月 21 日起至 2016 年 4 月 20 日止。透支额度的用途为日常经营中临时性流动资金需求。利率为六个月期限的基准利率为基础上浮 10%。该合同为 0274462 号《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系联动优势与北京银行签署的 0274462-001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合同。 2015 年 4 月 21 日,联动商务与北京银行签署 0274462 号《综合授信合同》, 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的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250,000,000 元,最高授信额度的 有效使用期限为一年,额度有效期为自合同订立之日起 12 个月。该合同系联动 优势与北京银行签署的 0274462-001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合同。 2015 年 4 月 21 日,联动优势与北京银行签订 0274462-001 号《最高额保证 合同》,该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250,000,000 元,合同项下被担保的 主债权发生期间为自 2015 年 4 月 21 日至 2016 年 4 月 20 日,保证期间为 0274462 号《综合授信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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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 所 氏 名 印 住 所 氏 名 印 (総則)

  •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 责任限额 第三十六条驾驶人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和乘客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投保乘客座位数按照被保险机动车的核定载客数(驾驶人座位除外)确定。

  •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

  • 应收股利 4 应收利息 12,129.86

  • 机动车 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 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 合同保存 合同文本一式五份,采购单位、投标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各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 认购申请的确认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