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 样本条款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浙江省建筑施工安 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浙建建〔2012〕54 号)及省、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等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安全文明施工. 安全生产要求 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及监理人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冒险施工的任何指示。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突发的地质变动、事先未知的地下施工障碍等影响施工安全的紧急情况,承包人应及时报告监理人和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及时下令停工并报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因安全生产需要暂停施工的,按照第 7.8 款〔暂停施工〕的约定执行。
安全文明施工. 6.1.1 安全生产要求 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及监理人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冒险施工的任何指示。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突发的地质变动、事先未知的地下施工障碍等影响施工安全的紧急情况,承包人应及时报告监理人和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及时下令停工并报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因安全生产需要暂停施工的,按照第7.8款〔暂停施工〕的约定执行。 6.1.2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6.1.3 特别安全生产事项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为实施合同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7天以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报送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需单独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及要求进行专家论证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应及时编制和组织论证。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重庆市政府令第289号)、《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77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2008〕169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并向发包人报送施工安全措施方案。 。
安全文明施工. 7.6.1 安全生产要求 合同当事人对安全施工的要求: 。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 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定达到“合格”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 7.6.1 安全生产要求 合同当事人对安全施工的要求: 合同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遵守有关规定,并包括在相关工作的合同价格中。施工过程中造成工程、 财产和人身伤害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所发生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无安全生产事故 。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现行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其安全施工防护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款内。承包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人员伤亡或火灾事故,承包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