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因素 47 样本条款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因素 47 

Related to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因素 47

  •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客户: 由于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因此,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在您选择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 前目訂有損害賠償金額上限者,於法令另有規定(例如民法第 227 條 第 2 項之加害給付損害賠償),或一方故意隱瞞工作之瑕疵、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或對第三人發生侵權行為,對他方所造成之損害賠償,不受賠償金額上限之限制。

  •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1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保险事故的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我们。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 分段完成履約期限與其他採購契約之進行有關者,逾分段進度,得計算違約金,不受第 2 目及第 3 目之限制 (十)廠商未遵守法令致生履約事故者,由廠商負責。因而遲延履約者,不得據以免責。

  • 分段完成期限與其他採購契約之進行有關者,逾分段進度,得計算違約金,不受第 2 目及第 3 目之限制 (十)廠商未遵守法令致生履約事故者,由廠商負責。因而遲延履約者,不得據以免責。

  • 声明与承诺 (一)资产委托人保证委托财产的来源及用途合法,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委托事项符合其业务决策程序的要求;承诺其向资产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前述信息资料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应当及时书面告知资产管理人。资产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不保证资产管理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或委托财产本金不受损失。资产管理合同所提及的投资目标不构成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对委托财产收益状况的任何承诺或担保,在某些情况下,资产委托人仍可能面临投资收益甚至本金受损的风险。委托人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风险偏好考虑是否适于参加本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委托人进一步承认,资产委托人完全了解“买者自负”的原则,资产委托人投资于本资产管理计划将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