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存款业务金额. 本集团与中集财务公司存款业务的历史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本集团存入中集财务公司的存款最高 日结余 690,546 677,898 685,695 现金存款产生的利 息收入 17,352 9,181 4,902
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一致性原则 同类型产品中同一类别金融工具应采用一致的估值方法,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经充分论证并予以披露。
基金合同的生效 1、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2、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磋商程序 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交易中心指定1或2人负责记录及其他工作。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的监督和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地点: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标包划分 共分为 1 个标包,分别为: /。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基金资产的估值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