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比较基准 (年化 样本条款
业绩比较基准 (年化. 本产品为净值型产品,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 B 类份额:2.80% 业绩比较基准测算依据:业绩比较基准由产品管理人依据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资产配置计划,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等因素测算。产品属性为固定收益类产品,固收类资产仓位中枢≥80%,为债券类资产的组合,在久期控制在 5 年以内的情况下,根据当前市场利率水平、可投资债券的静态收益率等因素作为测算依据,同步结合产品历史业绩表现,扣除费率后得到产品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是管理人基于过往投资经验、拟投资资产收益风险情况、产品存续期限内投资市场波动的预判等因素对产品设定的投资目标。业绩比较基准不是预期收益率,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亦不构成管理人对产品的收益承诺和保障。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限内,产品管理人有权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调整,该调 整将通过本《产品说明书》“十一、信息披露”约定的方式进行披露。如未披露调整,则以上一次披露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准。 认购期 2024 年 3 月 15 日 9:00 至 2024 年 3 月 19 日 17:00,产品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募集情况提前或延后认购期结束日期。 (关于销售机构实际服务时间的提示:销售机构实际受理认购的时间可能 与本产品说明书的约定不一致,具体以销售机构为准) 认购确认日 2024 年 3 月 20 日,产品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募集情况调整认购确认日。 产品成立日 2024年3月20日,如认购期延长或提前终止,实际成立日以管理人发行公告 为准。
业绩比较基准 (年化. 业绩比较基准 0%-13.8%;业绩比较基准测算依据:本产品属性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不低于 80%。管理人将根据市场环境和产品特点灵活选择票息策略、骑乘策略、杠杆息差策略、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等。业绩比较基准基于本产品性质、投资策略、投资范围内各类资产的收益率水平、投资比例、过往经验,扣除相关税费等成本后综合得出。(特别说明:产品表现会跟随市场波动,业绩比较基准不是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仅作为产品投资管理的业绩比较基础,用于计算我行费用,不构成对产品实际投资收益率的承诺或担保。) 挂钩标的 全球大类资产多策略配置指数 产品净值 每份产品初始单位净值为 1 元/份,产品成立后我行将每周(如遇节假日,做相应调整)披露产品净值,并于到期公告披露产品最终净值。 产品最低成立规模 100 万元若产品实际募集金额未达到最低成立规模或遇到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金融政策发生重大调整、金融市场发生重大波动、不可抗力或产品管理人认为会影响产品成立的其他因素时,产品管理人有权宣布产品不成立,并在宣告不成立后将投资者认购资金解冻或返还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业绩比较基准 (年化. 业绩比较基准 3.20%;业绩比较基准测算依据:本产品属性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不低于 80%。管理人将根据市场环境和产品特点灵活选择票息策略、骑乘策略、杠杆息差策略、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等。业绩比较基准基于本产品性质、投资策略、投资范围内各类资产的收益率水平、投资比例、过往经验,扣除相关税费等成本后综合得出。(特别说明:业绩比较基准不是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仅作为产品投资管理的业绩比较基础,用于计算我行费用,不构成对产品实际投资收益率的承诺或担保。) 产品净值 每份产品初始单位净值为 1.00000000 元/份,产品成立后我行将每周(如遇节假日,做相应调整)披露产品净值,并于到期公告披露产品最终净值。 产品不成立 当募集期结束,因监管政策等原因导致产品不能成立时,我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发行并宣告本产品不成立,并在宣布不成立日后 1 个工作日内将理财资金返还客户指定账户。
业绩比较基准 (年化. 业绩比较基准 3.4%;(特别说明:业绩比较基准不是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仅作为产品投资管理的业绩比较基础,用于计算我行费用,不构成对产品实际投资收益率的承诺或担保。) 产品净值 每份产品初始单位净值为 1.00000000 元/份,产品成立后我行将每周(如遇节假日,做相应调整)披露产品净值,并于到期公告披露产品最终净值。 产品不成立 当募集期结束,因监管政策等原因导致产品不能成立时,我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发行并宣告本产品不成立,并在宣布不成立日后 1 个工作日内将理财资金返还客户指定账户。
业绩比较基准 (年化.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 7 天通知存款利率 业绩比较基准测算依据:本产品直接或间接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债券回购、 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其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民银行认可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业绩比较基准是管理人基于过往投资经验、拟投资资产收益风险情况、产品存续期限内投资市场波动的预判等因素对产品设定的投资目标。业绩比较基准不是预期收益率,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亦不构成管理人对产品的收益承诺和保障。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限内,产品管理人有权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调整,该调整将通 过本《产品说明书》“十一、信息披露”约定的方式进行披露。如未披露调整,则以上一次披露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准。 认购期 2023 年 9 月 19 日 9:00 至 2023 年 9 月 20 日 17:00,产品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募集情况提前或延后认购期结束日期。 (关于销售机构实际服务时间的提示:销售机构实际受理认购的时间可能与本 产品说明书的约定不一致,具体以销售机构为准) 投资冷静期 本产品为公募理财产品,无投资冷静期设置。
业绩比较基准 (年化. 本产品为净值型产品,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 A 类份额:2.60% B 类份额:2.50% C 类份额:2.65% D 类份额:2.65% E 类份额:2.50% F 类份额:2.65% H 类份额:2.60% I 类份额:2.50% J 类份额:2.40% 业绩比较基准测算依据:业绩比较基准由产品管理人依据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资产配置计划,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等因素测算。产品属性为固定收益类产品,固收类资产仓位中枢≥80%,为债券类资产的组合,在久期控制在 5 年以内的情况下,根据当前市场利率水平、可投资债券的静态收益率等因素作为测算依据,同步结合产品历史业绩表现,扣除费率后得到产品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是管理人基于过往投资经验、拟投资资产收益风险情况、产品存续期限内投资市场波动的预判等因素对产品设定的投资目标。业绩比较基准不是预期收益率,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亦不构成管理人对产品的收益承诺和保障。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限内,产品管理人有权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调整,该调 整将通过本《产品说明书》“十一、信息披露”约定的方式进行披露。如未披露调整,则以上一次披露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准。 认购期 2021 年 12 月 10 日 9:30 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 17:00,产品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募集情况提前或延后认购期结束日期。 (关于销售机构实际服务时间的提示:销售机构实际受理认购的时间可能 与本产品说明书的约定不一致,具体以销售机构为准) 认购确认日 2021 年 12 月 15 日,产品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募集情况调整认购确认日。 产品成立日 2021年12月15日,如认购期延长或提前终止,实际成立日以管理人发行公 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