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 样本条款

中国应. (一) 在对美国乳品或婴幼儿配方乳粉工厂进行检查或核查时,至少提前 20 个工作日通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美国农业部及 该工厂;
中国应. 每当美国向中国提交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辖内水产品工厂的更新完整清单,在收到清单的20个工作日内,注册这些工厂,并在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公布清单,允许这些工厂的美国水产品输入中国;以及
中国应. 1. 在收到美国干酒精糟和含可溶物的干酒精糟制造商对中国出口审批申请 3 个月内完成申请审查;以及 2. 在申请审查完成 20 个工作日内发放许可,允许该产品输入中国;以及
中国应. (一) 在收到新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或配合饲料产品输入中国申请 9 个月内,完成申请审查,将产品列入中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目录;
中国应. (一) 在收到农业生物技术产品用于正式批准申请而提交的申报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开展完整性预审查,通过对比申请表和申报书要求,将申报书中不齐全之处告知申请人;
中国应. (一) 全年不间断受理农业生物技术产品的批准申请;
中国应. (a) 作为临时步骤,请说明,根据相关法律中的商业秘密条款,“重大损失”是刑事执法的起点,可以通过补救成本充分体现出来,例如为减轻对业务运营或计划的损害或保护计算机或其他系统的安全,并大幅降低发起刑事执法的所有门槛;和 (b) 作为后续步骤,请在所有适用的措施中消除对商业秘密持有人确定实际损失的任何要求,这是启动对盗用商业秘密进行刑事调查的前提。
中国应. (a) 需要迅速下架; (b) 消除因真诚提交的错误删除通知的责任; (c) 将权利人收到反通知后的司法或行政申诉的期限延长至 20 个工作日;和 (d) 通过要求通知和反通知的相关信息以及对恶意提交的通知和反通知进行处罚,确保删除通知和反通知的有效性。
中国应. (a) 作为临时步骤,通过在其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所允许的法定最高限额处或附近加重处罚,以制止知识产权盗窃或侵权,制止未来的知识产权盗窃或侵权,并加强对现有补救措施和刑罚的适用;和 (b) 作为后续步骤,增加最小和最大的预先确定的损害赔偿,监禁和罚款的范围,以阻止将来的知识产权被盗或侵权。
中国应. (a) 每次美国在收到 FDA 管辖下的 2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提供 FDA 管辖下的最新完整水产品设施清单,注册设施,在 GACC 网站上发布设施清单以及允许从这些设施将美国水产品进口到中国;和 (b) 每次美国在收到 NOAA 管辖下的 2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提供由 NOAA 管辖的最新,完整的鱼粉加工设施清单时,都要注册设施,在 GACC 网站上发布设施清单,并允许从这些设施将美国鱼粉进口到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