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医疗的主要历史沿革 样本条款

九安医疗的主要历史沿革. (1) 1995 年设立 九安医疗的前身为柯顿公司,是经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合资企业“柯顿(天津)电工电器有限公司”项目立项的批复》(津园区外审字(1995) 87 号)和《关于合伙企业“柯顿(天津)电工电器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的批复》(津园区外审字(1995)105 号)同意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柯顿公司由三和公司、美国同达国际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于 1995 年 8 月 9 日取得天津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津外资字(1995)0671号),于 1995 年 8 月 22 日取得国家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津 总字第 009042 号)。 (2) 2007 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8 月 8 日,柯顿公司董事会和投资者分别作出《柯顿(天津)电工电器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和《柯顿(天津)电工电器有限公司投资者会议决议》,同意以 2007 年 7 月 31 日为变更设立的基准日,将柯顿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为九安医疗,同时终止《柯顿(天津)电工电器有限公司合作经营合同》和《柯顿 (天津)电工电器有限公司章程》。 2007 年 8 月 22 日,三和公司、Heddington Limited、龙天集团及同盛卓越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关于柯顿(天津)电工电器有限公司拟依法整体变更设立为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筹)的发起人协议》,同意以柯顿公司截至 2007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数额 93,840,917.72 元中的 93,000,000 元折合为 九安医疗的注册资本,余额 840,917.72 元作为九安医疗的资本公积,变更后的股 本总额为 9,300 万股。 2007 年 11 月 21 日,商务部以《关于同意柯顿(天津)电工电器有限公司》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7)1928 号)批准柯顿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更名为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并同意上述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2007 年 11 月 26 日,九安医疗取得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资审字(2007)0442 号)。 2007 年 12 月 11 日,九安医疗召开创立大会,一致通过《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筹备情况的工作报告》和《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议案。 2007 年 12 月 19 日,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 资报告》(天健华证中洲验(2007)GF 字第 010031 号),审验截至 2007 年 12 月 19 日,九安医疗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9,300 万元,其中三和公司出资 3,641.8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9.16%;Heddington Limited 出资 4,609.0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56%;龙天集团出资 1,020.21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97%;同盛卓越出资 28.83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31%。 2007 年 12 月 27 日,九安医疗取得天津市工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 120000400004825),企业名称变更为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9,300 万元。 (3) 2010 年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2008 年 2 月 28 日,九安医疗召开 2008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批准九安医疗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3,1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同意其上述公开发行的股票于深交所上市。 2010 年 5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651 号),核准九安医疗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3,1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010 年 8 月 27 日,天津市商委以《关于同意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注册资本的批复》(津商务资管审[2010]144 号)批准了九安医疗注册资本增加 3,100 万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 12,4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九安医疗首次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 3,1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所得。增资后,三和公司持有九安医疗 51.6%的股权,折合 6,398.5889 万股,Heddington Limited 持有九安医疗 14.94%的股权,折合 1,852.3711 万股,龙天集团持有九安医疗 8.23%的股权,折合 1,020.21万股,同盛卓越持有九安医疗 0.23%的股权,折合 28.83 万股,其他股东持有九安医疗 25%的股权,折合 3,100 万股。 2010 年 8 月 31 日,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天健 正信验(2010)综字第 010094 号),审验截至 2010 年 6 月 3 日,九安医疗已收到 社会公众股东缴纳的出资款 60,07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56,883 万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3,100 万元,资本公积 53,783 万元。 2010 年 8 月 30 日,九安医疗取得天津市人民政府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资审字[2007]0442 号)。 2010 年 9 月 6 日,九安医疗取得天津市工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 120000400004825)。 (4) 2011 年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 2011 年 4 月 28 日,九安医疗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注册资本的议案》,九安医疗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方式增资至 24,800 万元。 2011 年 5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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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浙建安B(2021)0000000;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 基金合同》的变更 1、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

  •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 合同保存 合同文本一式五份,采购单位、投标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各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 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について ○ 移転先は、研究開発の成果を効率的に活用するための具体的な事業計画等を有している者であるか。 ○ 移転先が研究開発の成果等を活用して行う事業が、法令や公序良俗に反するものでないか。

  • メールアドレス x_xxxxx@xxxx.xx.xx ※ 当機構からのメールを受信できるよう、当機構のドメイン (xxxx.xx.xx)またはメールアドレスを受信できるように設定してください。

  •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 询问和质疑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依托于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平台,紧密跟踪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的改革方向,争取抓住新经济成长,努力探寻在调结构、促改革中具备长期价值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股票投资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