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样本条款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终止: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中加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06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并 自决议生效后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下列涉及到基金合同内容变更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 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下列涉及到基金合同内容变更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但 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的除外;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20.1 《基金合同》的变更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4.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5.基金剩余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 A 类基金份额和每一份B 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分配权,持有的每一份 H类基金份额与每 100 份A 类/每 100 份B 类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分配权。)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第四十二条 订明基金合同变更内容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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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 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协议终止及其他 4.1 除《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提前终止情形外,甲方有违约行为或甲方资金账户被有权机关采取冻结、扣划等保全措施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 协议签署概况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双碳目标,充分发挥合作双方优势,推动伊宁新能源资源充分开发利用,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能楹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能楹”或“乙方”)近日与新疆伊宁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秉着共同发展、合作共赢的宗旨,共同签署《100MWh重力储能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 本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前述保险单或凭证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健康告知书、变更申请书、复效申请书、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协议。

  • 情報公開 指定管理者は、公の施設の管理に関する情報の公開を行うために基本協定に基づき、必要な措置を講じること。

  • 契 約 保 証 金 上記の委託業務について、発注者と受注者は、各々の対等な立場における合意に基づいて、次の条項によって公正な委託契約を締結し、信義に従って誠実にこれを履行するものとする。

  • 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 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

  • 公司治理 本基金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评估,主要是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层面的组织和制度上的灵活性、完整性和规范性的全面考察,包括对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对股东利益的保护、经营管理的自主性、政府及母公司对公司内部的干预程度,管理决策的执行和传达的有效性,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实际执行情况,企业改制彻底性、企业内部控制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