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和质疑 样本条款

询问和质疑.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询问和质疑. 相关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代理处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询问和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询问和质疑. ‌ 36.1 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或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或政府采购合同草案条款内容表述不明确的,可以按本项目招标公告中载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以电话或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 3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36.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应当在招标公告期限届 满 之 日 起 七 个 工 作 日 内 ) , 通 过 烟 台 市 公 共 资 源 政 府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提出,并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一次性提出。 36.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6.4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的联系方式相关内容、“投标人须知附表”中载明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36.5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 36.6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6.7 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36.8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 事实依据;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项目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 注: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的内容,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提交。 36.9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 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 对招标过程、成交或者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投标人中另行确定成交候选投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候选投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询问和质疑. 1.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询问和质疑. ‌ 41.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 41.2 询问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事项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如认为征集相关的文件、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广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征集人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质疑函格式采用政府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询问和质疑. 1.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程序或签订合同的事宜提出质疑 1.1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1.2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察,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如果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质疑并要求答复。 1.3 采购人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如果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学校采购管理的上一级部门审查。 1.4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或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江苏师范大学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询问和质疑.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技术要 求、商务要求)、资格证明文件、评定内容及标准等事项可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 疑。质疑应当以纸质书面形式提出,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