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物业 样本条款

自有物业. (1)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20 年 8 月 8 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未发生变化。
自有物业. (1)位于北蔡镇沪南路 1768 号的房屋、土地
自有物业.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合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自有物业. (1)已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房产
自有物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查询记录及发行人的书面说明,截至本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4 项不动产权。具体情况详 见《律师工作报告》“附件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不动产权”所述。
自有物业. 1、在中国境内拥有的物业
自有物业. 在 Lexmark 披露资料的基础上,境外律师对标的公司的主要自有物业进行了重点核查。根据《披露函》以及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标的公司主要的自有物业位于美国,境外律师美迈斯律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的自有物业进行了审核。该等自有物业的基本情况参见重组报告书“附件二 标的公司的自有物业”。 根据《合并协议》,Lexmark 声明并保证:“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拥有其良好、有效、可出售的绝对所有权(或同等产权,如适用),其上不存在任何留置权(获许留置权除外)。截至《合并协议》签署之日,不存在影响所有或任何重大部分自有不动产的未决(或据公司所知即将提起的)征用权或类似程序。据公司所知,截至本协议之日,就任何人对自有不动产的所有权、租赁、使用、占有或经营不存在任何有效文书、禁令、法令、指令或判决,或未决或即将提起的任何程序。”
自有物业.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说明,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及自有房屋建筑物所有权。
自有物业. 根据境外法律意见书,eDevice 未拥有任何自有物业。
自有物业. 根据境外法律意见,截至《股份购买协议》签署日,标的公司名下并不持有任何自有物业,所有办公场地、营业场地、仓储场地均为租赁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