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的政策. 是不通过新闻稿或营销材料公开支持其他组织。供应商承认并同意,供应商无权:
(i) 宣传或公布买方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事实;
(ii) 在任何广告、出版物、文章、手册或网站、视频、社交媒体、展示或其他营销材料中使用买方的名称或标识;
(iii) 发布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涉及买方的支持或营销宣传的新闻稿;或
(iv) 在任何新闻发布中引用买方任何员工的话,除非买方事先对该新闻发布给予书面授权。
买方的政策. (a) “卖方”同意遵守包括美国以及“订单”履行地所在司法辖区(如其并非美国)在内的国家的所有适用的制裁和出口管制法。为避免疑义,双方确认并同意对受制于联合国、美国或任何其他司法辖区、主管组织或机构的贸易禁运或其他贸易限制或禁止措施的任何国家,“买方”有权撤回相关权利/授权。
(b) 任何“相关项目”被提起产品责任索赔或诉讼的,“卖方”应在七(7)天内,向 “买方”发出书面通知。在下述情形下,“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
(i) 根据 “卖方”获悉的信息,可合理支持如下结论:“相关项目”可能不符合一(1)部或多部“法律”的规定或“迪士尼产品指引”,或者具有缺陷,可能对公众造成重大损害风险;或者
(ii) “卖方”就任何“相关项目”,向任何对“相关项目”拥有管辖权的州级、省级的地方消费者安全保护机构发出通讯,或者收到该等消费者安全保护机构发出的通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调查通知或指令;“卖方”发出前述通知后,还应及时向“买方”告知前述各项事宜的进展情况。“卖方”同意立即与“买方”善意商讨相关问题的性质以及进一步调查前述事宜所须采取的其他必要措施。若关于“相关项目”的任何产品责任索赔直接针对“买方”提起,“卖方”同意立即与“买方”善意商讨相关问题的性质以及进一步调查前 述事宜所须采取的其他必要措施,包括按照“买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