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 原发于乳腺组织的恶性肿瘤,国际疾病分类码为 C50。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子宫癌:原发于子宫组织的恶性肿瘤,国际疾病分类码为 C53 和 C54。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乳腺癌. 联合芳香化酶抑制剂用于激素受体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 阴性、绝经后、经内分泌治疗复发或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11
乳腺癌. 原发于乳腺组织的恶性肿瘤,不包括:
乳腺癌. 本保险合同所指的乳腺癌,是指原发于女性乳腺的恶性肿瘤。 本保险合同所指的恶性肿瘤,是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