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费 样本条款

护理费. 指住院期间根据医嘱所示的护理等级确定的护理费用。
护理费. 指住院期间根据医嘱所示的护理等级确定的费用,仅指消毒费和换药费。
护理费. 住院期间根据医嘱所示的护理等级确定的护理费用,不包含亲属等非医院提供的陪护补偿。
护理费. 指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由专业护士对被保险人提供临床护理服务而产生的费用。
护理费. 护理费是指住院期间由护士对被保险人提供临床护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包括各级护理、重症监护与专项护理费用。
护理费. 住院期间根据医嘱所示的护理等级确定的由专业护士(7)对被保险人提供临床护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护理费. 指根据医嘱所示的护理等级确定的护理费用。 指实际发生的、以诊断疾病为目的,采取必要的医学手段进行检查及检验而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包括诊查费、妇检费、X光费、心电图费、B超费、脑电图费、内窥镜费、肺功能仪费、分子生化检验费和血、尿、便常规检验费等。 指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提供必要的医学手段而发生的合理的治疗者的技术劳务费和医疗器械使用费,以及消耗品的费用,包括注射费、机疗费、理疗费、输血费、输氧费、体外反搏费等。
护理费. (4)检查费、化验费,放射性检查、病理检查费。
护理费. 指住院期间由就诊医院执业护士根据该医院专科医生的书面医嘱所示的护理等级提供医疗护理所发生的护理费用。
护理费. 指根据医生的医嘱所示的护理等级确定的护理费用。 (4)检查检验费12; (5)手术费13、麻醉费、药品费14、材料费、医疗机构拥有的医疗设备使用费; (6)治疗费、医生15费、会诊费; (7)陪床费:未满 18 周岁被保险人住院期间其父亲或母亲(限一名)或被保 险人住院期间其出生未满 16 周的新生儿(以下简称“陪同人员”)陪同住院加床费以及医疗机构提供的膳食费; (8)住院前或住院期间转诊时发生的同城急救车费; 对于因意外发生的住院,或等待期后因非意外的原因发生的住院,在本合同到 期日前发生的且延续至本合同到期日后 30 日内的住院治疗,对于合理且必需的住院医疗费用,本公司仍然按照约定的方法计算并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但各项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不超过住院医疗保险金给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