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服务 样本条款

二维码服务. 使用二维码服务及客户的责任
二维码服务. (a) 连同本电子银行服务条款与条件的其余规定和适用于您使用二维码服务所依赖的移动应用程序( “APP”)的任何其他条款和条件,本第 10.8 条也适用于使用二维码服务。 (b) 使用二维码服务和您的责任 (i) 二维码服务让您无需手动输入数据,通过扫描我们或他人提供的二维码,即可自动获取支付或资金转账数据。任何人士提供的二维码必须符合 HKICL 规定的规格及标准,方可接受。您完全负责确保所获取的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直到确认任何付款或资金转账指令。若该付款或资金转移数据中包含任何错误,我们不承担责任。 (ii) 二维码服务可以在运行我们不时支持和指定的操作系统的移动设备上使用。 (iii) 可通过相应的app store,为App 定期发布二维码服务的更新。对于某些设备,更新将自动下载。对于其他设备,您需要自己下载更新。根据更新内容的不同,您可能需下载最新版本后才可以使用二维码服务。您完全负责确保最新版本已下载到您的移动设备上,以使用二维码服务。 (iv) 二维码服务仅供顾客使用。如果我们发现您没有资格使用二维码服务,我们有权取消您在该应用程序上的账户, 并/ 或阻止您访问二维码服务。 (v) 若在某司法管辖区,使用二维码服务会违反任何法律或规定,或我们未获许可或授权提供二维码服务,则我们不会在该司法管辖区使用二维码服务。 (vi) 您必须遵守管理您下载应用程序,或访问或使用的应用程序或二维码服务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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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金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但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期间不计算在内)作出核定。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内容执行。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会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 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1. 委托服务期间自 年 月至 年 月止。

  • 暫停執行期間累計逾 6 個月者,廠商得通知機關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並得向機關請求賠償因契約終止或解除而生之損害 因可歸責於機關之情形無法開始履約者,亦同。

  • 般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是对招投标文件中货物和服务要约事项的细化和补充,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过程中有关项目标的性状的重要澄清和承诺事项必须在合同相应条款中予以明确表达。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私下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 违约与处罚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财政支付手续,每拖延 1 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但由于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延误工期的理由。

  • 托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1. 基金合同》终止; 2.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3.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权; 4. 发生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 平成 年 月 日 ○○マンション管理組合 理 事 長 ○○○○ 殿 住所 氏名 印

  • 本项目联系方式 0. 采购人信息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令和 年 月 日 甲 東京都千代田区霞が関3-3-2 新霞が関ビル独立行政法人医薬品医療機器総合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