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常規. 5.1 客戶所下達的交易指示在相關交易所交易日結束之前(或於客戶與立橋證券同意之較后時間)沒有成交,該指示將被視為自動取消。 5.2 客戶授權立橋證券,可隨時及按立橋證券的絕對酌情權,為了獲取更佳的執行價格及/或減少指示的數量,而按從立橋證券其他客戶收到的同類指示,集中及/或分開處理客戶的指示以代客戶購買及/或出售證券,條件是上述集中或分開處理不會導致有關指示按與在假設個別執行有關指示的情況下原應達致的價格相比較差的價格執行,而進一步條件是,倘若可供購買的證券數目不足以滿足集中的購買指令,則實際購買的證券數目將按立橋證券所收取的指令次序向各個別指示進行分配。 5.3 客戶確認,由於交易所或執行交易所在的其他市場的交易常規,未必能夠經常按獲報的「最佳」或「市場」價格執行指令,而客戶同意在客戶發出指示後,無論如何均會受到立橋證券所執行交易的約束。 5.4 在適用法律法規及市場規定的規限下,立橋證券可按其絕對酌情權,因應所收取有關指令的序列而釐定執行其客戶指令的先後次序,而客戶無權就立橋證券執行其收取的任何指令,對其他客戶提出任何有關先後次序的申訴。 5.5 除另有協定外,除非立橋證券經已代該客持有現金或證券以就交易進行交收,否則就每項交易而言,客戶須於立橋證券就有關交易知會客戶的時間前,向立橋證券支付清算資金(包括以港元以外的貨幣支付的款項)或向立橋證券交付經已繳足並具有效和妥善業權的可交付形式的證券。客戶須就因客戶的交收失敗所導致的任何損失及開支,對立橋證券負責。 5.6 賬戶須以港元或立橋證券不時與客戶協定的其他貨幣開立。倘若客戶指示立橋證券以港元以外的貨幣辦理任何交易,則因有關貨幣匯率波動所產生的任何利潤或損失將完全計入客戶的賬戶內。當立橋證券為了根據本協議執行任何行動或採取任何步驟而須要將某一貨幣的金額轉換為另一貨幣時,可按立橋證券以其絕對酌情權所決定的方式及時間進行。 5.7 客戶確認,客戶與立橋證券之間的電話通話或其他形式的通訊,或會在沒有任何警告信息之下被記錄或以其他方式受到電子儀器的監察,而在出現爭議情況下,有關記錄或會用作為有關指示的最終和具決定性的證據。客戶同意,立橋證券對該等形式的通訊及其相關記錄擁有所有權。 5.8 倘立橋證券委聘業務代理提供服務,立橋證券有權就根據客戶的指示辦理交易時向業務代理介紹的任何業務,就本身的賬戶接受和保留立橋證券或會收取的任何佣金或回扣。 5.9 客戶確認以下事項: (a) 就賬戶進行的所有交易,須遵守聯交所或其他交易所或場外交易市場及香港結算或香港境內外的其他結算所的經不時修訂之有關章程、規則、規例、附例、常規及慣例,以及經不時修訂的香港法例及立橋證券代客戶進行交易的其他地方的法例; (b) 聯交所及香港結算的規則,尤其是有關交易和交收的規則,就根據客戶的指示達成的交易而言對客戶及立橋證券均具有約束力。 5.10 客戶確認和同意: (a) 證券價格及來自證券的收入(如適用)可以並實際上會有所波動,而個別證券或會經歷向上或向下的走勢,甚至會變得毫無價值。買賣證券並無賺取利潤之餘反而招致損失的風險一直存在; (b) 任何交易的實際買入和賣出價將於實行交易當時釐定,而立橋證券或其代表於任何時間就有關交易所報的任何數字只供作參 考; (c) 在香港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的價格是由聯交所提供,而有關基金的價格是由有關基金公司提供。雖然立橋證券及其市場資訊供應商努力確保所報價格的準確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證所提供資訊的準確性,而在適用法例許可的情況下,概不就任何不準確或遺漏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任何責任(不論按侵權法或合同法或其他法例); (d) 立橋證券就回應客戶任何查詢所報的任何證券價格僅供參考,對立橋證券或其任何市場資訊供應商並無約束力。立橋證券有權就有關買賣任何證券的任何指示行事,即使於立橋證券收到有關指示後至立橋證券或其代理人完成任何有關買賣時的期間內有關證券的價格出現不利於客戶的變動亦然。 5.11 倘客戶已從立橋證券獲得任何證券的報價,不得: (a) 向任何其他人士發佈有關報價; (b) 使用或容許使用有關報價(或其中任何部分)作任何不法用途; (c) 使用有關報價(或其中任何部分)作客戶自用以外的其他用途;或 (d) 就並非透過立橋證券進行的任何證券交易或買賣使用有關報價(或其中任何部分)。
Appears in 2 contracts
Samples: Securities Account Agreement, Securities Account Agreement
交易常規. 5.1 客戶所下達的交易指示在相關交易所交易日結束之前(或於客戶與立橋證券同意之較后時間)沒有成交,該指示將被視為自動取消。
5.2 客戶授權立橋證券,可隨時及按立橋證券的絕對酌情權,為了獲取更佳的執行價格及/或減少指示的數量,而按從立橋證券其他客戶收到的同類指示,集中及/或分開處理客戶的指示以代客戶購買及/或出售證券,條件是上述集中或分開處理不會導致有關指示按與在假設個別執行有關指示的情況下原應達致的價格相比較差的價格執行,而進一步條件是,倘若可供購買的證券數目不足以滿足集中的購買指令,則實際購買的證券數目將按立橋證券所收取的指令次序向各個別指示進行分配。
5.3 客戶確認,由於交易所或執行交易所在的其他市場的交易常規,未必能夠經常按獲報的「最佳」或「市場」價格執行指令,而客戶同意在客戶發出指示後,無論如何均會受到立橋證券所執行交易的約束。
5.4 在適用法律法規及市場規定的規限下,立橋證券可按其絕對酌情權,因應所收取有關指令的序列而釐定執行其客戶指令的先後次序,而客戶無權就立橋證券執行其收取的任何指令,對其他客戶提出任何有關先後次序的申訴。
5.5 除另有協定外,除非立橋證券經已代該客持有現金或證券以就交易進行交收,否則就每項交易而言,客戶須於立橋證券就有關交易知會客戶的時間前,向立橋證券支付清算資金(包括以港元以外的貨幣支付的款項)或向立橋證券交付經已繳足並具有效和妥善業權的可交付形式的證券。客戶須就因客戶的交收失敗所導致的任何損失及開支,對立橋證券負責。
5.6 賬戶須以港元或立橋證券不時與客戶協定的其他貨幣開立。倘若客戶指示立橋證券以港元以外的貨幣辦理任何交易,則因有關貨幣匯率波動所產生的任何利潤或損失將完全計入客戶的賬戶內。當立橋證券為了根據本協議執行任何行動或採取任何步驟而須要將某一貨幣的金額轉換為另一貨幣時,可按立橋證券以其絕對酌情權所決定的方式及時間進行。
5.7 客戶確認,客戶與立橋證券之間的電話通話或其他形式的通訊,或會在沒有任何警告信息之下被記錄或以其他方式受到電子儀器的監察,而在出現爭議情況下,有關記錄或會用作為有關指示的最終和具決定性的證據。客戶同意,立橋證券對該等形式的通訊及其相關記錄擁有所有權。
5.8 倘立橋證券委聘業務代理提供服務,立橋證券有權就根據客戶的指示辦理交易時向業務代理介紹的任何業務,就本身的賬戶接受和保留立橋證券或會收取的任何佣金或回扣。
5.9 客戶確認以下事項:
(a) 就賬戶進行的所有交易,須遵守聯交所或其他交易所或場外交易市場及香港結算或香港境內外的其他結算所的經不時修訂之有關章程、規則、規例、附例、常規及慣例,以及經不時修訂的香港法例及立橋證券代客戶進行交易的其他地方的法例就賬戶進行的所有交易,須遵守聯交所或其他交易所或場外交易市場及香港結算或香港境內外的其他結算所的經不時修訂之 有關章程、規則、規例、附例、常規及慣例,以及經不時修訂的香港法例及立橋證券代客戶進行交易的其他地方的法例;
(b) 聯交所及香港結算的規則,尤其是有關交易和交收的規則,就根據客戶的指示達成的交易而言對客戶及立橋證券均具有約束力。
5.10 客戶確認和同意:
(a) 證券價格及來自證券的收入(如適用)可以並實際上會有所波動,而個別證券或會經歷向上或向下的走勢,甚至會變得毫無價值。買賣證券並無賺取利潤之餘反而招致損失的風險一直存在;
(b) 任何交易的實際買入和賣出價將於實行交易當時釐定,而立橋證券或其代表於任何時間就有關交易所報的任何數字只供作參 考任何交易的實際買入和賣出價將於實行交易當時釐定,而立橋證券或其代表於任何時間就有關交易所報的任何數字只供作參考;
(c) 在香港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的價格是由聯交所提供,而有關基金的價格是由有關基金公司提供。雖然立橋證券及其市場資訊供應商努力確保所報價格的準確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證所提供資訊的準確性,而在適用法例許可的情況下,概不就任何不準確或遺漏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任何責任(不論按侵權法或合同法或其他法例);
(d) 立橋證券就回應客戶任何查詢所報的任何證券價格僅供參考,對立橋證券或其任何市場資訊供應商並無約束力。立橋證券有權就有關買賣任何證券的任何指示行事,即使於立橋證券收到有關指示後至立橋證券或其代理人完成任何有關買賣時的期間內有關證券的價格出現不利於客戶的變動亦然。
5.11 倘客戶已從立橋證券獲得任何證券的報價,不得:
(a) 向任何其他人士發佈有關報價;
(b) 使用或容許使用有關報價(或其中任何部分)作任何不法用途;
(c) 使用有關報價(或其中任何部分)作客戶自用以外的其他用途;或
(d) 就並非透過立橋證券進行的任何證券交易或買賣使用有關報價(或其中任何部分)。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Securities Account Agreement
交易常規. 5.1 客戶所下達的交易指示在相關交易所交易日結束之前(或於客戶與立橋證券同意之較后時間)沒有成交,該指示將被視為自動取消由客戶所發出而於有關交易所的交易時段結束或該交易所規定的其他到期時間或該客戶與招商證券(香港)可能同意的其他較後時間之前未有執行的任何買賣證券的日間指令,應被視為自動取消。
5.2 客戶授權立橋證券,可隨時及按立橋證券的絕對酌情權,為了獲取更佳的執行價格及/或減少指示的數量,而按從立橋證券其他客戶收到的同類指示,集中及/或分開處理客戶的指示以代客戶購買及/或出售證券,條件是上述集中或分開處理不會導致有關指示按與在假設個別執行有關指示的情況下原應達致的價格相比較差的價格執行,而進一步條件是,倘若可供購買的證券數目不足以滿足集中的購買指令,則實際購買的證券數目將按立橋證券所收取的指令次序向各個別指示進行分配該客戶授權招商證券(香港),可隨時及按招商證券(香港)的全權酌情權,為了獲取更佳的執行價格及/或減少指示的數量,而按從招商證券(香港)其他客戶收到的同類指示,集中及/或分開處理該客戶的指示以代該客戶購買及/或出售證券,條件是上述集中或分開處理不會導致有關指示按與在假設個別執行有關指示的情況下原應達致的價格相比較差的價格執行,而進一步條件是,倘若可供購買的證券數目不足以滿足集中的購買指令,則實際購買的證券數目將按招商證券 (香港)所收取的指令次序向各個別指示進行分配。
5.3 客戶確認,由於交易所或執行交易所在的其他市場的交易常規,未必能夠經常按獲報的「最佳」或「市場」價格執行指令,而客戶同意在客戶發出指示後,無論如何均會受到立橋證券所執行交易的約束該客戶確認,由於交易所或執行交易所在的其他市場的交易常規,未必能夠經常按獲報的「最佳」或「市場」價格執行指令,而該客戶同意在該客戶發出指示後,無論如何均會受到招商證券(香港)所執行交易的約束。
5.4 在適用法律法規及市場規定的規限下,立橋證券可按其絕對酌情權,因應所收取有關指令的序列而釐定執行其客戶指令的先後次序,而客戶無權就立橋證券執行其收取的任何指令,對其他客戶提出任何有關先後次序的申訴在適用法律法規及市場規定的規限下,招商證券(香港)可按其全權酌情權,因應所收取有關指令的序列而釐定執行其客戶指令的先後次序,而該客戶無權就招商證券(香港)執行其收取的任何指令,對其他客戶提出任何有關先後次序的申訴。
5.5 除另有協定外,除非立橋證券經已代該客持有現金或證券以就交易進行交收,否則就每項交易而言,客戶須於立橋證券就有關交易知會客戶的時間前,向立橋證券支付清算資金(包括以港元以外的貨幣支付的款項)或向立橋證券交付經已繳足並具有效和妥善業權的可交付形式的證券。客戶須就因客戶的交收失敗所導致的任何損失及開支,對立橋證券負責除另有協定外,除非招商證券(香港)經已代該客持有現金或證券以就交易進行交收,否則就每項交易而言,該客戶須於招商證券(香港)就有關交易知會該客戶的時間前,向招商證券(香港)支付已結算資金(包括以港元以外的貨幣支付的款項)或向招商證券(香港)交付經已繳足並具有效和妥善業權的可交付形式的證券。該客戶須就因該客戶的交收失敗所導致的任何損失及開支,對招商證券(香港)負責。
5.6 賬戶須以港元或立橋證券不時與客戶協定的其他貨幣開立。倘若客戶指示立橋證券以港元以外的貨幣辦理任何交易,則因有關貨幣匯率波動所產生的任何利潤或損失將完全計入客戶的賬戶內。當立橋證券為了根據本協議執行任何行動或採取任何步驟而須要將某一貨幣的金額轉換為另一貨幣時,可按立橋證券以其絕對酌情權所決定的方式及時間進行賬戶須以港元或招商證券(香港)不時與該客戶協定的其他貨幣開立。倘若該客戶指示招商證券(香港)以港元以外的貨幣辦理任何交易,則因有關貨幣匯率波動所產生的任何利潤或損失將完全計入該客戶的賬戶內。當招商證券(香港)為了根據本協議執行任何行動或採取任何步驟而須要將某一貨幣的金額轉換為另一貨幣時,可按招商證券(香港)以其全權酌情權所決定的方式及時間進行。
5.7 客戶確認,客戶與立橋證券之間的電話通話或其他形式的通訊,或會在沒有任何警告信息之下被記錄或以其他方式受到電子儀器的監察,而在出現爭議情況下,有關記錄或會用作為有關指示的最終和具決定性的證據。客戶同意,立橋證券對該等形式的通訊及其相關記錄擁有所有權該客戶確認,該客戶與招商證券(香港)之間的電話通話或其他形式的通訊,或會在沒有任何警告信息之下被記錄或以其他方式受到電子儀器的監察,而在出現爭議情況下,有關記錄或會用作為有關指示的最終和具決定性的證據。
5.8 倘立橋證券委聘業務代理提供服務,立橋證券有權就根據客戶的指示辦理交易時向業務代理介紹的任何業務,就本身的賬戶接受和保留立橋證券或會收取的任何佣金或回扣倘招商證券(香港)委聘業務代理提供服務,招商證券(香港)有權就根據該客戶的指示辦理交易時向業務代理介紹的任何業務,就本身的賬戶接受和保留招商證券(香港)或會收取的任何佣金或回扣。
5.9 客戶確認以下事項該客戶確認以下事項:
(a) 就賬戶進行的所有交易,須遵守聯交所或其他交易所或場外交易市場及香港結算或香港境內外的其他結算所的經不時修訂之有關章程、規則、規例、附例、常規及慣例,以及經不時修訂的香港法例及立橋證券代客戶進行交易的其他地方的法例就賬戶進行的所有交易,須遵守聯交所或其他交易所或場外交易市場及香港結算或香港境內外的其他結算所的經不時修訂之有關章程、規則、規例、附例、常規及慣例,以及經不時修訂的香港法例及招商證券(香港)代該客戶進行交易的其他地方的法例;
(b) 聯交所及香港結算的規則,尤其是有關交易和交收的規則,就根據客戶的指示達成的交易而言對客戶及立橋證券均具有約束力聯交所及香港結算的規則,尤其是有關交易和交收的規則,就根據該客戶的指示達成的交易而言對該客戶及招商證券(香港)均具有約束力。
5.10 客戶確認和同意該客戶確認和同意:
(a) 證券價格及來自證券的收入(如適用)可以並實際上會有所波動,而個別證券或會經歷向上或向下的走勢,甚至會變得毫無價值。買賣證券並無賺取利潤之餘反而招致損失的風險一直存在;
(b) 任何交易的實際買入和賣出價將於實行交易當時釐定,而立橋證券或其代表於任何時間就有關交易所報的任何數字只供作參 考任何交易的實際買入和賣出價將於實行交易當時釐定,而招商證券(香港)或其代表於任何時間就有關交易所報的任何數字只供作參考;
(c) 在香港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的價格是由聯交所提供,而有關基金的價格是由有關基金公司提供。雖然立橋證券及其市場資訊供應商努力確保所報價格的準確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證所提供資訊的準確性,而在適用法例許可的情況下,概不就任何不準確或遺漏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任何責任(不論按侵權法或合同法或其他法例在香港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的價格是由聯交所提供,而有關基金的價格是由有關基金公司提供。雖然招商證券(香港)及其市場資訊供應商努力確保所報價格的準確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證所提供資訊的準確性,而在適用法例許可的情況下,概不就任何不準確或遺漏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任何責任(不論按侵權法或合同法或其他法例);
(d) 立橋證券就回應客戶任何查詢所報的任何證券價格僅供參考,對立橋證券或其任何市場資訊供應商並無約束力。立橋證券有權就有關買賣任何證券的任何指示行事,即使於立橋證券收到有關指示後至立橋證券或其代理人完成任何有關買賣時的期間內有關證券的價格出現不利於客戶的變動亦然招商證券(香港)就回應該客戶任何查詢所報的任何證券價格僅供參考,對招商證券(香港)或其任何市場資訊供應商並無約束力。招商證券(香港)有權就有關買賣任何證券的任何指示行事,即使於招商證券(香港)收到有關指示後至招商證券(香港)或其代理人完成任何有關買賣時的期間內有關證券的價格出現不利於該客戶的變動亦然。
5.11 倘客戶已從立橋證券獲得任何證券的報價,不得倘該客戶已從招商證券(香港)獲得任何證券的報價,不得:
(a) 向任何其他人士發佈有關報價向任何其他人士發佈有關報價(或其中任何部分);
(b) 使用或容許使用有關報價(或其中任何部分)作任何不法用途;
(c) 使用有關報價(或其中任何部分)作客戶自用以外的其他用途;或使用有關報價(或其中任何部分)作該客戶自用以外的其他用途;或
(d) 就並非透過立橋證券進行的任何證券交易或買賣使用有關報價(或其中任何部分就並非透過招商證券(香港)進行的任何證券交易或買賣使用有關報價(或其中任何部分)。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Securities Account Agreement
交易常規. 5.1 客戶所下達的交易指示在相關交易所交易日結束之前(或於客戶與立橋證券同意之較后時間)沒有成交,該指示將被視為自動取消。
5.2 客戶授權立橋證券,可隨時及按立橋證券的絕對酌情權,為了獲取更佳的執行價格及/或減少指示的數量,而按從立橋證券其他客戶收到的同類指示,集中及/或分開處理客戶的指示以代客戶購買及/或出售證券,條件是上述集中或分開處理不會導致有關指示按與在假設個別執行有關指示的情況下原應達致的價格相比較差的價格執行,而進一步條件是,倘若可供購買的證券數目不足以滿足集中的購買指令,則實際購買的證券數目將按立橋證券所收取的指令次序向各個別指示進行分配。
5.3 客戶確認,由於交易所或執行交易所在的其他市場的交易常規,未必能夠經常按獲報的「最佳」或「市場」價格執行指令,而客戶同意在客戶發出指示後,無論如何均會受到立橋證券所執行交易的約束。
5.4 在適用法律法規及市場規定的規限下,立橋證券可按其絕對酌情權,因應所收取有關指令的序列而釐定執行其客戶指令的先後次序,而客戶無權就立橋證券執行其收取的任何指令,對其他客戶提出任何有關先後次序的申訴。
5.5 除另有協定外,除非立橋證券經已代該客持有現金或證券以就交易進行交收,否則就每項交易而言,客戶須於立橋證券就有關交易知會客戶的時間前,向立橋證券支付清算資金(包括以港元以外的貨幣支付的款項)或向立橋證券交付經已繳足並具有效和妥善業權的可交付形式的證券。客戶須就因客戶的交收失敗所導致的任何損失及開支,對立橋證券負責。
5.6 賬戶須以港元或立橋證券不時與客戶協定的其他貨幣開立。倘若客戶指示立橋證券以港元以外的貨幣辦理任何交易,則因有關貨幣匯率波動所產生的任何利潤或損失將完全計入客戶的賬戶內。當立橋證券為了根據本協議執行任何行動或採取任何步驟而須要將某一貨幣的金額轉換為另一貨幣時,可按立橋證券以其絕對酌情權所決定的方式及時間進行。
5.7 客戶確認,客戶與立橋證券之間的電話通話或其他形式的通訊,或會在沒有任何警告信息之下被記錄或以其他方式受到電子儀器的監察,而在出現爭議情況下,有關記錄或會用作為有關指示的最終和具決定性的證據。客戶同意,立橋證券對該等形式的通訊及其相關記錄擁有所有權。
5.8 倘立橋證券委聘業務代理提供服務,立橋證券有權就根據客戶的指示辦理交易時向業務代理介紹的任何業務,就本身的賬戶接受和保留立橋證券或會收取的任何佣金或回扣。
5.9 客戶確認以下事項:
(a) 就賬戶進行的所有交易,須遵守聯交所或其他交易所或場外交易市場及香港結算或香港境內外的其他結算所的經不時修訂之有關章程、規則、規例、附例、常規及慣例,以及經不時修訂的香港法例及立橋證券代客戶進行交易的其他地方的法例;
(b) 聯交所及香港結算的規則,尤其是有關交易和交收的規則,就根據客戶的指示達成的交易而言對客戶及立橋證券均具有約束力。
5.10 客戶確認和同意:
(a) 證券價格及來自證券的收入(如適用)可以並實際上會有所波動,而個別證券或會經歷向上或向下的走勢,甚至會變得毫無價值。買賣證券並無賺取利潤之餘反而招致損失的風險一直存在;
(b) 任何交易的實際買入和賣出價將於實行交易當時釐定,而立橋證券或其代表於任何時間就有關交易所報的任何數字只供作參 考任何交易的實際買入和賣出價將於實行交易當時釐定,而立橋證券或其代表於任何時間就有關交易所報的任何數字只供作參考;
(c) 在香港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的價格是由聯交所提供,而有關基金的價格是由有關基金公司提供。雖然立橋證券及其市場資訊供應商努力確保所報價格的準確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證所提供資訊的準確性,而在適用法例許可的情況下,概不就任何不準確或遺漏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任何責任(不論按侵權法或合同法或其他法例);
(d) 立橋證券就回應客戶任何查詢所報的任何證券價格僅供參考,對立橋證券或其任何市場資訊供應商並無約束力。立橋證券有權就有關買賣任何證券的任何指示行事,即使於立橋證券收到有關指示後至立橋證券或其代理人完成任何有關買賣時的期間內有關證券的價格出現不利於客戶的變動亦然。
5.11 倘客戶已從立橋證券獲得任何證券的報價,不得:
(a) 向任何其他人士發佈有關報價;
(b) 使用或容許使用有關報價(或其中任何部分)作任何不法用途;
(c) 使用有關報價(或其中任何部分)作客戶自用以外的其他用途;或
(d) 就並非透過立橋證券進行的任何證券交易或買賣使用有關報價(或其中任何部分)。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Securities Account Agre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