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 在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安全责任. 1、 经检查,凡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或批评。
2、 凡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将依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机场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处理。
安全责任. 1、 尽管甲\丙方将按照前述权限实施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但这并不构成共同承担、减轻或豁免任何乙方的安全责任。在乙方承租范围内(因房屋本身主体质量问题导致的除外)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治安事件、涉恐事件,均由乙方独立承担所有责任。如给甲\丙方造成经济或商誉损失的(包括可能的诉讼费、律师费支出),亦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 配合甲\丙方及职能部门对安全及消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如乙方发生违反前述安全责任要求行为的,甲\丙方有权视情节严重扣除安全责任保证金 5%-50%每次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如乙方违反前述安全责任要求,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引发第三方投诉、社会不良影响等情形的,丙方有权追索安全责任保证金的 10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造成的损失的,不足部分亦由乙方赔偿。
3、 乙方如有以下情况,甲\丙方有权单方解除《商业(办公)用房租赁合同》,予以腾退,并扣除其安全责任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按照本协议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不影响或减轻乙方在 《商业(办公)用房租赁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
(1)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违法生产、经营。
(2) 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且拒不整改的。
(3) 不接受甲\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
(4) 发生安全事故、治安事件、涉恐事件。
(5) 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或不及时组织抢救。
(6) 存在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且在收到甲\丙方整改要求后未按期整改的。 除本协议明确列明的责任要求外,乙方应自觉做好其他保障安全、合规经营的各项事务。甲\丙方有权监督、核查,但甲\丙方的监督核查并不减轻或代替任何乙方的安全责任。
安全责任. 1. 承包人负有安全生产的管理责任和直接责任。
2. 承包人的法人或签署合同的公司总经理或受委托的代理人对合同安全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
3. 承包人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的直接领导责任。
4. 承包人保证执行“谁施工、谁负责”的施工安全原则。
5. 承包人保证服从发包人对安全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
6. 承包人保证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及其管理资源自行投入,保证安全资金的专款专用。
7. 承包人保证建立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保证体系(注:项目安全管理大纲/手册、管理性的程序文件等)。
8. 承包人保证现场的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必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9. 承包人保证为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含分包商员工及劳务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承包人和/或其下属分包商标志的个人基本劳动保护用品。
10. 承包人保证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含分包商员工及劳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11. 承包人保证施工生活营地(包括自建的和租用的营地)满足消防、安全用电、卫生防疫、防暴雨、防雷击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12. 承包人保证对带入现场的设备、工具、材料按照国家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测、试验,并持有法定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
13. 承包人保证制订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措施,保护环境、树木和植被,保持施工现场的良好秩序和整洁的作业环境。
14. 承包人负责在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周边群众及其他承包商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承包人遇到与周边群众发生纠纷时,应负责协调工作,确保工程能够顺利进行。
安全责任. 本项目安全措施由供应商制定方案及组织实施,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采购人不负责任何伤亡、劳保福利以及施工中材料被盗等责任(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
安全责任. 合同内容未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专家验收并确定验收合格之前,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安全责任. 1、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全责。
2、 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足够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按规定设立必要和充分的安全设施,确保施工人员、机械、周边建筑构着物和过往群众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全责。
3、 乙方应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如造成地下管线的损坏,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 乙方应按照文明施工要求设置包括并不限于以下设施并确保正常使用:围挡、喷淋、进出场冲洗设备等。
5、 无论是否超出保修期,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出现安全事故的,经济、法律等所有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6、 甲乙双方同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服从河边镇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的管理。
安全责任. 本工程施工全过程现场安全由中标(成交)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方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现场人员及财产安全。
安全责任. 17.1.1. 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17.1.2. 本项目所涉及的乙方工作人员均需签订《保密承诺书》,且乙方应对项目涉及工作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存在泄密风险的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接触项目。乙方应做好人员保密教育工作。
17.1.3. 乙方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止出现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等风险。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等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告知甲方。
17.1.4. 项目中所包含的建设、运营、运维的信息系统、应用、数据库等,乙方开通相关账号、权限等必须经过甲方审批允许,不得私开账号、擅自更改权限等。
17.1.5. 乙方应合理使用操作账号,严禁乙方存在多名(2人及以上)工作人员共用一个操作账号的情形,同时操作账号应采用高强度的密码,乙方应妥善保管密码并定期更新账号密码。
17.1.6.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对项目云资源私开端口,不得利用项目资源进行与该项目无关的工作,不得将政务网和互联网私自打通。
17.1.7. 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收集、归集、存储、加工、传输、共享、开放、利用数据资源。做好数据落地相应的数据保护工作,严格执行数据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管理措施,避免相关数据出现篡改、破坏、泄露、丢失、非法利用等风险。
17.1.8. 乙方应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数据处理活动,查找项目数据安全隐患和漏洞,对薄弱环节和潜在威胁采取有力措施并进行及时整改,避免和消除数据安全风险,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17.1.9. 乙方应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监测,制定网络与数据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一旦发现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立即采取处置措施。确保第一时间监测发现,第一时间应急处置,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告。
17.1.10. 乙方应及时响应、处置甲方布置的安全工作,对其主管的系统、组件、云资源等所属安全事件、隐患及时发现、阻断、排查、处置、溯源(包括但不限于攻防演练等相关活动中发现的)。
17.1.11. 项目中所建设的系统、提供的基础设施服务等,乙方应无偿提供操作、告警等安全日志以及资产清单,并且按照规范要求与甲方审计平台实现对接,并且提供相关解析服务(如日志字典等)供甲方进行安全审计。
17.1.12. 乙方派驻的驻场人员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入场、离场等手续,并且遵守甲方劳动、工作纪律,按照甲方要求的工作时间进行出勤。
17.1.13.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项目涉及的资源、系统等常态化安全漏洞扫描,并且及时修复漏洞。
17.1.14. 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项目中所建设、运营的应用系统、服务等的网络数据安全检查,并且按要求及时完成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
17.1.15.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将项目中涉及的数据拷贝、转移出指定数据区域外进行开发、调试等,包括不限于乙方公司、第三方公司的服务器等。
安全责任. 乙方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向甲方提供乙方人员购买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最高保额不低于30 万元)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乙方人员与甲方无雇佣和劳动关系,乙方对本公司参与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人身伤害事故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