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标的评估结果 样本条款

交易标的评估结果. 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评报字[2019]第578号),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2019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结论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9月30日,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账面价值630,329.25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682,248.37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51,919.12万元。经资产基础法评估,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 -51,919.12 万元,评估值为 324,623.11 万元,增值额 376,542.23万元,增值率 725.25%。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经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为324,623.1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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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拟收购的标的业务为全球照明巨头欧司朗旗下专注于照明组件的数字系统事业部,产品主要包括各类室内和室外 LED 驱动电源产品、LED 模组、传统电子控制装置等,并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智能化及集成化的整体照明控制系统。标的业务涉及的 LED 驱动电源具有完整的恒流、恒压和多路输出电源产品组合,其完整的产品序列可以满足各类标准和定制类型的 LED 电气及光设施,覆盖了工业、商业、农业的各类领域。本次拟收购的标的资产具体包括股权资产及非股权资产:

  • 業務の概要 (1) 業務名 ○○○○業務委託

  • 記載例 第◇条 総価契約単価合意方式について (目的)

  •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海南航空大厦写字楼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乙 0 号,公司承租该写字楼 A 座 9 层。该写字楼 A 座 9 层建筑面积为 1322.77 平方米。

  •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 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威士达医疗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措施 5.2.1 发包人的质量管理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各项工作。

  • 资金指令 除申购款项到达基金资金账户需双方按约定方式对账外,回购到期付款和与投资有关的付款、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时,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

  • 资金来源限制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理财产品 巨额赎回限制 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对本理财产品的合计预约赎回和在开放日合计赎回总份额扣除有效申购总份额后的差额(净赎回份额)超过赎回确认日上一日产品总份额的10%时,产品管理人有权启动巨额赎回限制条款,详见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七、申购和赎回”的第(七)部分“巨 额赎回限制”。 业绩比较基准及测算 投资者认购本理财产品时,业绩比较基准为【4.60】%(年化)。业绩比较基准用年化收益率表示,是产品管理人基于产品性质、投资策略、过往经验等因素对产品设定的投资目标,仅用于评价投资结果和测算业 绩报酬,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产品管理人对本理财产品收益的承诺或保障。 业绩比较基准测算: 业绩比较基准由产品管理人依据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资产配置计划,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等因素测算。 本理财产品为【混合类】产品,【根据市场不同阶段的变化在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权益类资产中灵活配置资金,同时适当参与以对冲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固定收益类资产部分主要投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权益类资产方面,主要投向股票及股票型基金】。以产品【投资现金等高流动性资产仓位0-20%,同业存单、存款、信用债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仓位50%-80%,股票(含优先股)或衍生品仓位0%-20%,公募基金 0%-30%(含权益型基金),杠杆比例110%】为例,业绩比较基准参考本产品发行时已知的【沪深300指数收益率】、【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期限匹配的非标资产收益率】,考虑本理财产品综合费率、资本利得收益并结合产品投资策略进行测算得出。(产品示例仅供参考,具体投资比例可根据各类资产的收益水平、流动性特征、信用风险等因素动态调整,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策略详见产品说明书 “二、理财产品投资”部分。) 本产品成立后,产品管理人将在每个封闭期开始前根据当时已知的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等测算业绩比较基准。如新测算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前一封闭期业绩比较基准不同,产品管理人将在每个预约周期首日的前 【3】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应信息披露渠道披露下一封闭期业绩比较基 准。 赎回款项到账日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赎回款项于理财产品赎回确认日后【3】个工作日内到账。在触动巨额赎回限制时,赎回款项的支付按照“七、申购和赎回”的第(七)部分“巨额赎回限制”的规定处理。理财产品赎回 确认日至赎回款项到账日期间不计利息。 理财产品费用 固定管理费:【0.18】%(年化)销售服务费:【0.45】%(年化)托管费:【0.02】%(年化) 认购费、赎回费:【0.00】%申购费:【0.00%】 因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而产生的费用:本理财产品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如因投资该类资产而产生资产服务费或项目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将在实际发生时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 其他:1、投资账户开立及维护费、交易手续费、资金汇划费、清算 费;2、与产品相关的审计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信息披露费;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在实际发生时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 上述产品费用详见“五、理财产品费用”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