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分销协议. 1、 产品的分销范围和期限:乙方的销售和服务团队将在除中国和日本外的全球市场独家销售双方约定的模切机和糊盒机产品。在中国和日本以外的全球市场,甲方将不能直接或通过其他销售机构销售产品。乙方应当向终端客户提供与产品有关的培训、维护及维修服务。甲方应能够按照约定的规格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内提供产品。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分销或代理任何与产品构成竞争关系的第三方产品,但是根据乙方与第三方此前已签订的分销协议销售的产品除外。本协议自生效日起五年内有效。
2、 产品价格与付款:甲方应当依接受订单时有效的甲方目录所列价格(所列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定价依据为 FOB 天津港(Incoterms 2010))向乙方销售产品。产品价格变动须经双方同意;特殊的贸易展览会折扣(如德鲁巴 2016)应在贸易展览会开始前约 1 个月双方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