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协议的定义

完整协议. 指本协议中提及的协议或其他文件,也包括其修订后的版本,以及不断补充的附件、文件等组成本协议完整协议的所有资料和文件。

Related to 完整协议

  • 協議 とは、書面により契約図書の協議事項について、発注者又は調査職員と受注者が対等の立場で合議することをいう。

  • 主要股東 指 有權行使或控制行使本公司任何股東大會百份之十(10%)或以上(或上市規則可能不時規定的其他百分比)投票權的人士。

  • 計(総発行株式) の「資本組入額の総額(円)」の欄:「225,237,160」を「215,652,600」に訂正 <欄外注記の訂正>

  • 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内法定代表人:赵志齐 注册资本:18,8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3 年 09 月 15 日 主营业务:销售五金、交电(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化工、百货、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工业项目、工业技术、高科技工业的开发、咨询服务;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北京恒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开发公 司的资产总额为 2,142,173,375.29 元,净资产额为 1,242,607,789.49 元,2019 年开发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015,163.64 元,净利润 -30,339,376.82 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开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49.91%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 不动产 一语应当具有财产所在地的缔约国的法律所规定的含义。该用语在任何情况下应包括附属于不动产的财产,农业和林业所使用的牲畜和设备,有关地产的一般法律规定所适用的权利,不动产的用益权以及由于开采或有权开采矿藏、水源和其他自然资源取得的不固定或固定收入的权利。船舶和飞机不应视为不动产。

  • 消費税対象額 その他(諸経費) ※

  • 事業者 は、「設計業務」の着手前に、「設計企業」をして「設計業務計画書」を作成させ、「本市」に提出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 獨立股東 指 除母公司、其聯繫人及於服務採購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中擁有重大權益的任何其他股東以外的股東

  • 数量 1套,含木盒1个,亚克力板1个,木质嵌丁60个 (红橙黄绿蓝紫各10) 2.六格收纳盒1.规格:外径16.2cm*11.8cm*5.8cm±1cm,内径15.6cm*11.2cm*5.2cm±1c m,塑料厚≥0.1cm,2.材质:塑料PP3.数量:1个 3.游戏卡1.规格:21.5cm*22cm ±1cm2.材质:≥ 250g/m²白卡对裱3.数量:6张/套 4.数字贴纸1.规 格:10.5cm*14cm±1cm 2.材质:双胶纸,背胶3.数量:6张/套 5.说明书1.规格:26cm*18.5cm±1 cm2.材质:≥300g/m²铜版纸3.

  • 控股股東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 股東 指 本公司股份持有人

  • 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 個人情報取扱特記事項 を遵守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その他 賃料」、「共益費」、「敷金」、「その他一時金」、「附属施設使用料」の欄に記入する金銭以外の金銭の授受を行う場合( 例: 専用部分の光熱費を貸主が徴収して一括して事業者に支払う場合) は、この欄にその内容、金額などを記入してください。

  • 代表企業 とは、落札者を代表する企業をいう。

  •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個人情報 とは、個人情報の保護に関する法律(平成 15 年法律第 57 号)第 2 条第 1 項に定義された意味とする。

  • 机构投资者”);或为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称为“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者”) 3.3 甲方保证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系基于甲方的真实意愿,且不会违反对甲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机构投资者及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者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甲方已经或将会取得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

  •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憑證 指載有簽章驗證資料,用以確認簽署人身分、資格之電子形式證明。

  • 说明 打“ ★”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创新大厦 X 座 00 层成立日期:2000 年 7 月 24 日 法定代表人:王济武 注册资本:人民币 72,576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22611575Q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市场调查;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出租办公用房;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咨询;规划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启迪控股间接持有公司 34,395.57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4.04%,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启迪控股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启迪控股签订协议构成了关联交易。

  • 委 任 状 私は、下記の者を代理人と定め、独立行政法人国立青少年教育振興機構との間における下記の一切の権限を委任します。 受任者(代理人) 住 所 会社名氏 名 委任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