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销售结构对毛利率的影响 样本条款

产品销售结构对毛利率的影响. 产品类别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全钢子午胎 19.88% 42.20% 22.62% 42.67% 22.63% 43.36% 21.22% 43.97% 半钢子午胎 32.85% 55.19% 29.90% 55.00% 24.87% 54.39% 26.25% 53.81% 斜交胎 14.33% 2.61% 13.85% 2.33% 11.78% 2.25% 10.77% 2.22%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2017 年至 2020 年一季度,公司毛利率水平最高的半钢子午胎销售收入占比由 53.81%增长至 55.19%,具体情况如下表: 注:2020 年 1-3 月为未经审计数。 根据中国橡胶协会轮胎分会统计数据,2019 年相关轮胎企业主营产品生产 量占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半钢产品 产量占比 全钢产品 产量占比 斜交胎 产量占比 合计 贵州轮胎 - 67.72% 32.28% 100.00% 青岛双星 61.57% 38.43% - 100.00% S 佳通 86.38% 13.62%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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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直销机构 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一般条項 第1条(法人会員およびカード使用者)

  •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 禁止行为 托管协议当事人禁止从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 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理财产品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赎回日(T 日)交易结束后理财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净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 日理财份额净值 赎回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下四舍五入。

  •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 间申购实行 T+2 日清算,赎回实行 T+3 日清算。

  • 保荐机构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郑州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开普”、“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或 “本次发行”),并已聘请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保荐机构”或“本公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创业板首发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南京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郑州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 费用结算 1、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甲方应根据采购计划确认的资金支付方式,按规定将印刷费用全部支付(或申请支付)给乙方。其中确认“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在印刷品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提出申请支付令、办理国库支付手续,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计入甲方付款期限),将印刷费用支付给乙方;确认“财政授权支付或单位自行支付方式”的,由甲方在印刷品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自行将印刷费用支付给乙方。

  • 备选方案 12.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