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集团基本情况 样本条款

京能集团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 0 号甲天银大厦 X 西 0 层 法定代表人 姜帆 注册资本 2,133,806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4 年 12 月 08 日 经营期限 2054 年 12 月 0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69355935A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控股股东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能源供应、管理;能源项目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 0 号甲天银大厦 X 西 0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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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V2 V = V1 × ――― V3 V :月次繰越ガス量 V1:過不足ガス量 V2:過不足ガス量が月別受入ガス量の5パーセントを超える託送供給依頼者の月次繰越ガス量の合計

  • 禁止事項) 第 10 条 乙は、次に掲げる行為をしてはならない。

  •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基金财产的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

  • 免責事項) 第 19 条 当社は、次に掲げる場合に生じた損害については、その責を負いません。

  • 联系方式变更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您的住所、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方式变更时,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若您未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我们按本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方式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您。

  •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18 九、 基金收益分配 23

  • 一般事項 第16条 この契約についてのその他の一般的約定については、独立行政法人国立青少年教育振興機構会計規程及び契約事務取扱規則を遵守し、文部科学省が定めた発注工事請負等契約規則を準用するものとす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