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收付的风险 样本条款

代理收付的风险. 如委托人认购资金由代理收付机构负责归集的,委托人将认购资金划入代理收付机构指定账户并不意味着该等资金进入信托财产专户,并不意味着受托人实际接收到该等资金,并不代表委托人和受托人就该等资金构成信托关系,而仅代表代理收付机构接收到认购资金。委托人认购的信托单位生效与否,均由受托人根据资金实际划转情况及信托文件约定的条件最终确认。 如本信托项下信托利益分配资金由代理收付机构负责转付的,受托人将信托利益分配资金划入代理收付机构指定账户但并不意味着该等资金实际进入受益人信托利益分配账户,并不意味着受益人将实际接收到该等资金,受托人将信托利益分配资金划入代理收付机构指定账户后,代理收付机构可能因任何主观或客观原因未能或未能及时或未能足额将相关款项最终划入受益人信托利益分配账 户,导致受益人无法及时、准确、完整的收到信托利益。委托人/受益人确认在加入本信托计划前,已与代理收付机构之间建立起恰当的账户/资金管理的协议/安排,委托人/受益人认可信托利益分配资金的支付方式和路径,受托人将信托利益分配资金支付至代理收付机构指定账户即视为受托人已完整有效的完成了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利益分配资金的支付,委托人/受益人同意此安排并自愿接受因代理收付机构转付的一切风险,并在此承诺若因代理收付机构造成信托利益分配资金未能及时/足额转付的,委托人/受益人自行追究代理推介机构的责任,无权追究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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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费及保险 10.1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所有有关因提供服务发生的保险均应由乙方负担。

  • 其他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相关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在代理本理财产品买卖投资标的物时,交易对手可能为理财产品管理人。理财产品管理人将秉承公允市价交易的原则进行交易,并且保留交易记录以备相关部门查询。 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本着“恪守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理财产品财产,但并不对本理财产品提供保证本金和收益的承诺。

  • 政策风险 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 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系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部分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该等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来每年会计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可能确认一定金额的商誉,若标的资产未来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则相关商誉存在减值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 评级风险 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次债券的信用 等级为AAA级。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并不代表资信评级机构对 本次债券的偿还做出了任何保证,也不代表其对本次债券的投资做出了任何判断。 虽然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无法保证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 税务风险 本产品投资各国或地区市场时,因各国或地区税务法律法规的不同,可能会就股息、利息、资本利得等收益向该国或该地区税务机构缴纳税金,包括预扣税,该行为可能会使得资产回报受到一定影响;该国或该地区的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变化,或者加以具有追溯力的修订,所以可能须向该国或该地区缴纳本产品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 安联财险 (备-普通意外保险)【2016】(主) 003 号

  • 政治风险 基金所投资市场因政治局势变化,如政策变化、罢工、恐怖袭击、战争、暴动等,可能出现市场大幅波动,对基金净值产生不利影响。

  • 再投资风险 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利息收入再投资收益的影响,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即前面所提到的利率风险)互为消长。具体为当利率下降时,基金从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所得的利息收入进行再投资时,将获得比之前较少的收益率。

  • 延期风险 理财产品到期或您决定赎回本产品时,若出现所投资产无法顺利变现、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其他宁银理财认为需要延期支付的情形时,本产品将面临无法按时支付相关款项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