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业绩 样本条款

供应商业绩. 9.00 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应自开标之日起上推 3 年内,签订同类产品(船舶类)供货合同的,有一项加 3 分,加满 9 分为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以业绩合同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签订时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供应商业绩. 6 分 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理化试剂耗材)供货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有一项加 3 分,本项加满为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标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供应商业绩. 0-15 投标人自,2020 年 1 月以来销售额 500 万以上的销售 合同,每提供一个得 3 分,最高得 9 分。销售额 100 万以上的销售合同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最高得 6 分。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果是框架采购合同则以采购订单时间为准)。 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
供应商业绩. 年份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元) 完成时间 完成质量 备注
供应商业绩. 3 投标人自 2021 年 5 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采购中承担过类似项目业 绩,每提供一个类似的项目业绩得 1 分,满分 3 分。(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项目合同。 制造商企业实力 2 所投智慧黑板制造商通过 ISO14064 低碳体系认证和符合 IECQ 有害物质体系认证得 2 分,缺一项不得分,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 为确保整体教学系统运维的稳定性,要求所投互动教学教研软件制造商具有一定的软件能力成熟度,须通过 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认证。 通过 SPCA 软件能力成熟度五级及以上认证得 3 分,通过四级得 2 分,三级得 1 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证书加盖制造公章。 3 所投智慧黑板制造商须通过 Q/ZZLH 1001-2022《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评价规范》,服务等级不低于十星级。通过十二星级售后服务完善度认证的得 3 分,通过十一星认证得 2 分,通过十星认证得 1 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及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3 为确保学校师生行为数据有效安全管理,要求所投信息化运维系统制造商具有一定的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须通过 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认证。 通过 DCMM 三级及以上得 3 分,通过二级得 2 分,通过一级得 1 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官网截图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为确保教学数据信息安全管理,要求所投智慧黑板制造商通过 ISO 27017 云服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及 ISO/IEC 27701 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完全满足得 3分,缺一项不得分。提供证书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 3 所投互动教学教研软件制造商为《多媒体教学环境工程建设规范》的参与制定单位,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得 3 分,无不得分。 3 为有效保护师生用眼安全健康,要求所投智慧黑板通过 VICO(视觉舒适度)体系认证。达到视觉舒适度 A 级或以上标准得 3 分,B 级得 2 分,C 级得 1 分,其他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供应商业绩. 1.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市级及以上政府机关或市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和医院)食堂餐饮服务业绩(含正在履约业绩):服务期限为 1 年及以上的每 提供一个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8 分。 2.上述(供应商业绩评审项序号 1)经评审小组认可的业绩中,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供应商为所服务的食堂同时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 ,每提供一个食堂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备注: ①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②同一业主(合同甲方)业绩不重复计分; ③如供应商提供的合同扫描件无法体现签订时间、合同内容、 合同期限等关键信息,须提供业主方(合同甲方)盖章的有效 证明 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0-12 分
供应商业绩. 0-8 对各供应商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进行横向比较(表明合同买卖双方、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和合同金额等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分为:优 7-8 分; 良 3-6 分;差 0-2 分。
供应商业绩. 10分 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从事过同类服务项目,每个业绩得2分,最高10分。 须提供合同(合同应附首页、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原件 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供应商业绩. 12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业绩认定日期以服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 3 分,满分 12 分。 (须提供服务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标的页、签字盖章页、 服务内容页)彩色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供应商业绩.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供应商承担过类似项目(地下水环境调查、地下水风险评估、地下水质量评价、地下水溯源分析、地下水监测平台建设),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满分 8 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主持过(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地下水环境调查、地下水风险评估、地下水质量评价、地下水溯源分析、 地下水监测平台建设)的,得 4 分。 3.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含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拟派项目组成员承担过类似项目(地下水环境调查、地下水风险评估、地下水质量评价、地下水溯源分析、地下水监测平台建设),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满分 8 分。 注: 综合评审表涉及的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投标单位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编入电子投标文件或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系统中选择上传,否则不得分。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 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