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小组组成 样本条款

磋商小组组成. 15.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磋商小组组成. 本项目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完成,磋商小组由 3 人组成。 8 评审方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9 成交候选人的推荐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编写书面的评审报告,按综合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并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三的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10
磋商小组组成. 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有关技术、
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小组依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磋商小组构成、人数及专业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磋商小组组成.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上海市财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组成. 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 3 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三分之二。 20
磋商小组组成.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小组由 3 人组成,从湖北省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2 名,采购人评审代表 1 名。 按照第 1 种情形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 □按照第 2 种情形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
磋商小组组成. 依法组建,成员为 3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28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3 □是 29 履约担保 ■不提供 □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 30 合同形式 □单价合同。 ☑总价合同 □其他: 31 政策功能 (1) 中小企业: 1)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提供加 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联合体,联合 体各方均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评审时,小微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 3)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的行业为建筑业。 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 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5)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6)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 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7)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8)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事业单 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适用《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9)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10)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已上线,自测链接: xxxx://000.000.000.00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 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 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 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 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 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 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 (3)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 委最新公告及通知(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 xxxx://xxx.xxxx.xxx.xx),若采购产品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 理规定》目录内的产品,供应商应承诺提供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 证书的产品,且若成交,供货时须附上3C产品认证证书。 供应商应提供下列材料,以证明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小组由 3 人组成,其中从省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不少于 2/3。 按照第 1 种情形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 □按照第 2 种情形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 由磋商小组推荐 3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