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基本信息. 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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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基本信息. 询问函范本 供应商:
供应商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本理财产品的理财投资合作机构信息请见本《产品说明书》“二、产品概述”。 2.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番 号 令和 年 月 日
供应商禁止行为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
一般管理費 00,000,000 (1.人件費+2.事業費)の 10%以内 (注2:小数点以下切り捨て) 5.小計 (注3:落札金額と一致) 6.消費税及び地方消費税 5.小計(※)× 10% (注4:小数点以下切り捨て) 7.合計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一般条款 1、供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 并为正规制造厂商生产的合格产品,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故障由供方负责。
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1)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季 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